一、借款合同在什么时候生效
借款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如果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或还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贷款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款合同应当有什么内容
借款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借款种类。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
4、借款数额。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
8、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借款合同在什么时候生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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