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种类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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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商标的种类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商标的种类有哪些

一、商标的种类有哪些

商标的种类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且前述商标应当为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二、商标侵权的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形式如下:

1、将他们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进行抢注

2、在相同商品类别模仿、复制他们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在不同商品类别模仿复制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3、注册商标侵害他人合法在先权利。

4、将他人商标注册成企业商号的。

5、将他们商标注册为域名。

7、他们在先企业商号在装潢设计中突出使用侵害到他们商标权的。

8、直接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侵害其商标专用权的。

9、恶意模仿抢注、以欺骗的手段抢注他们商标的。

10、明知是侵犯他们商标权的商品而依然销售的。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商标的不同特征有哪些

商标有以下不同的特征: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

《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

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商标的种类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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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种类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种类有五种,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的商品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伪造或者擅自制造商标进行销售的,或者给他人造成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行为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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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授权有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授权方式分为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授权 2、排他使用许可授权 3、普通授权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到商标局备案。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一份(由许可方填写)。 2、经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共同签订的许可合同原件一份。 3、许可方如是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许可方填写)。 填表须知: 1、使用的期限应当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之内,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商标续展注册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原样,不得改变。 3、使用商标的商品应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概念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一种所有权的转让,更换了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当然这种使用是有一定条件的使用。这也就是说,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不变,但在一定的条件下使他人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从商标法的范畴来说,这是依法建立商标使用许可的法律关系。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当事人 在商标使用许可关系中有两个当事人,一是许可人,即商标注册人,另一个是被许可人,即商标的使用人,如果将这种使用许可作为商标使用权的交易来看,则许可人为供方,被许可人为购方。 商标使用许可中的权利义务 商标使用许可关系的基本特点是商标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对商标功能的实现、对社会公众所承担的责任,既有共同的部分,又有各自的法定义务。商标法所规定的主要有三项: 一是,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这是许可人的一项权利,但更重要的是许可人的一项义务,即实施监督的义务,保证其所拥有的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允许许可人在其注册商标由他人使用后即不承担责任,而是由法律确定其仍要承担商品质量方面的责任,防止被许可人有损害商业信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二是,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这是商标使用者的法定义务,商标是通过商品品质来树立信誉的,保持商标信誉不仅许可人关心,被许可人对使用了这一商标的商品质量也应做出保证。 三是,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这是在商标使用许可的实践中产生的要求,目的在于防止商标使用人企图利用商标的信誉,提供与这种信誉不符的品质差的商品,为了使消费者有所鉴别并明确同一商标不同使用人的责任,因此在各自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地便是必要的,这样会增强商标使用人的责任感,也会使消费者面对同一商标而有不同使用人时有所选择。当然,同一商标应当体现同样的信誉,上述标注被许可人和产地的规定,正是为了保持商标信誉而采取的措施。
商标申请有哪几种类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申请是自然人或者企业单位取得商标专有权的过程。申请人需要到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商标申请需求,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后,才能颁发商标注册证。 商标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声音商标、立体商标等。 注意事项 第1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第2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3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第4类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灯芯。 第5类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第6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 第7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孵化器。 第8类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9类科学、航海、测地、摄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灭火器械。 第10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第11类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12类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第13类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焰火。 第14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第15类乐器。 第16类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用品,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 第17类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第18类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及手杖,鞭和马具。 第19类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清,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第20类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21类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及海棉,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2的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22类缆,绳,网,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第23类纺织用纱、线。 第24类本类主要包括纺织品和罩布。 第25类服装,鞋,帽。 第26类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钮扣领钩扣,饰针及缝针,假花。 第27类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第28类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第29类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30类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第31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第32类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第33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第34类烟草,烟具,火柴。 第35类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 第36类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第37类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第38类电信。 第39类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第40类材料处理。 第41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第42类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法律服务。 第43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第44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第45类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使用本栏目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每一个类别上每注册一个商标图样为一件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分别提交一套申请书件, 并分别缴纳费用。 二、应提交的书件没有指明份数的,如果在“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栏目中也没有特别声明是多少份的,则应认为是1式1份。 必须申请商标才能使用的商品为:烟草。 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⑴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⑵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⑶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⑷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⑸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⑹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商业秘密的种类有那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业秘密类型有哪些,有何区别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列举,将商业秘密划分为以下三种基本类型,概念和区别如下: 1、技术信息: 技术信息指在生产者在生产的实验、生产、装配、维修和操作等过程中所总结或发现的不享有一般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专利权保护的某种技术性成果。 例如:资料、软件等。 2、经营信息; 一般包括两类: 1)具有秘密性质的市场以及与市场密切相关的商业情报或信息。 例如原材料价格、销售市场和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还包括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等。 2)经营管理方法和与经营管理方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一般指合理有效地管理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作,使生产与经营有机运转的秘密。 3、管理秘密,指组织生产和经营管理的秘密,特别是合理有效地管理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相互合作与协作,使生产与经营有效运行的经验性信息,如管理模式、公共技巧等。其中,技术窍是一种技术革新的成果,甚至是发明创造,是花费了创造人的智力劳动和时间的成果。同时,有些国家则把管理秘密纳入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之中,并单独的一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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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中商标侵权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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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刚刚去4S店把我们家的车提出来,马上就要去上保险,想问下机动车商业险险种有哪些?哪些是必须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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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
1.根据投保人的数量分类,可分为个人健康险和团体健康险。
2.根据投保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健康险。投保时间长短还与投保人的数量结合构成团体短期险和团体长期险,同样与个人结合可构成个人短期险和个人长期险等。
3.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患有保险条款中列明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定额补偿。 )医疗保险也称为医疗费用保险,指对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 )失能保险也称为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因被保险人丧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财产等受到损失的一种保险。
4.根据损失种类分类,可分为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5.根据给付方式不同分类
)费用型保险: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补偿其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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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侵犯商业秘密种类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即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不正当手段”应以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合乎常理的行为方式为标准,凡以违反商业道德、超越合理界限的方法获取商业秘密的,均构成侵权。
也可借鉴国外的立法,如《统一商业秘密法》在排除正当手段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不正当手段,其中正当手段包括发现、以反向工程发现、在商业秘密所有人授予的使用许可项下发现、从公开使用或展出的产品中观察得来、从公开的文献中得到五种。

二,不正当地披露或使用,即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信任关系的披露或使用,即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这种形式一般是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等内容的规定。

四,
第三人恶意获取和使用,即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系由非法手段得来,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善意第三人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不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判断善意的要分析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属于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的来源为非法以外,还应有明确的时间标准,一旦商业秘密权利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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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注册商标有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产品注册商标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时需要根据产品或服务的类别,选择所属行业的类别进行注册。对于农产品来说,首要注册的核心类别是31类;另外,29类、30类也是需要考虑注册的重要类别;再有就是,5类、34类是有相关经营方向的企业需要注册的类别。而对于一些企业来说,还要考虑更多的相关类别或拓展类别的注册,以做好更全面的品牌防御或是方便以后进行品牌拓展,甚至有的农产品企业会进行全类别注册,这些都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做决定。 第31类: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活动物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具体指谷物和不属别类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对于农产品企业来说,这个类别的商标是一定要注册的。 第29类: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具体指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30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具体指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5类: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具体指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农产品企业如果涉及经营动物用膳食补充剂、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则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34类:主要包括烟草;烟具;火柴。因此,经营方向涉及烟草的企业,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做好农产品其他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 有的农产品企业,通过技术研发开发出了创新的农产品,这时企业应该及时为创新农产品申请专利保护。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专利布局。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对于农产品企业来说,企业对农产品实现了重大创新发明,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对于一般性的创新,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农产品的外观包装设计等,则一般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农产品注册商标种类有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农产品注册商标种类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产品注册商标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时需要根据产品或服务的类别,选择所属行业的类别进行注册。对于农产品来说,首要注册的核心类别是31类;另外,29类、30类也是需要考虑注册的重要类别;再有就是,5类、34类是有相关经营方向的企业需要注册的类别。而对于一些企业来说,还要考虑更多的相关类别或拓展类别的注册,以做好更全面的品牌防御或是方便以后进行品牌拓展,甚至有的农产品企业会进行全类别注册,这些都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做决定。
第31类: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活动物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具体指谷物和不属别类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对于农产品企业来说,这个类别的商标是一定要注册的。
第29类: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具体指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30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具体指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5类: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具体指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农产品企业如果涉及经营动物用膳食补充剂、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则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34类:主要包括烟草;烟具;火柴。因此,经营方向涉及烟草的企业,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做好农产品其他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
有的农产品企业,通过技术研发开发出了创新的农产品,这时企业应该及时为创新农产品申请专利保护。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专利布局。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对于农产品企业来说,企业对农产品实现了重大创新发明,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对于一般性的创新,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农产品的外观包装设计等,则一般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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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种类有哪几种?
商标侵权的种类一共有六种。若是未经他人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在同一件商品上使用与商品注册人注册的相同的商标。或者与其相近的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的,都属于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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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农产品注册商标种类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农产品注册商标种类包含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产品注册商标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时需要根据产品或服务的类别,选择所属行业的类别进行注册。对于农产品来说,首要注册的核心类别是31类;另外,29类、30类也是需要考虑注册的重要类别;再有就是,5类、34类是有相关经营方向的企业需要注册的类别。而对于一些企业来说,还要考虑更多的相关类别或拓展类别的注册,以做好更全面的品牌防御或是方便以后进行品牌拓展,甚至有的农产品企业会进行全类别注册,这些都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做决定。
第31类: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活动物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具体指谷物和不属别类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对于农产品企业来说,这个类别的商标是一定要注册的。
第29类: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具体指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30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具体指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5类: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具体指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农产品企业如果涉及经营动物用膳食补充剂、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则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34类:主要包括烟草;烟具;火柴。因此,经营方向涉及烟草的企业,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做好农产品其他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
有的农产品企业,通过技术研发开发出了创新的农产品,这时企业应该及时为创新农产品申请专利保护。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专利布局。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对于农产品企业来说,企业对农产品实现了重大创新发明,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对于一般性的创新,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农产品的外观包装设计等,则一般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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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侵权行为种类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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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注册农产品商标的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产品注册商标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时需要根据产品或服务的类别,选择所属行业的类别进行注册。对于农产品来说,首要注册的核心类别是31类;另外,29类、30类也是需要考虑注册的重要类别;再有就是,5类、34类是有相关经营方向的企业需要注册的类别。而对于一些企业来说,还要考虑更多的相关类别或拓展类别的注册,以做好更全面的品牌防御或是方便以后进行品牌拓展,甚至有的农产品企业会进行全类别注册,这些都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做决定。 第31类: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活动物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具体指谷物和不属别类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对于农产品企业来说,这个类别的商标是一定要注册的。 第29类: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具体指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30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具体指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5类: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具体指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农产品企业如果涉及经营动物用膳食补充剂、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则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34类:主要包括烟草;烟具;火柴。因此,经营方向涉及烟草的企业,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做好农产品其他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 有的农产品企业,通过技术研发开发出了创新的农产品,这时企业应该及时为创新农产品申请专利保护。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专利布局。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对于农产品企业来说,企业对农产品实现了重大创新发明,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对于一般性的创新,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农产品的外观包装设计等,则一般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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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种类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注册商标种类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
1.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这是按照商标的使用对象不同所作的划分,商品商标是表明商品来源的标志,而服务商标则是服务提供者标明其服务并与他人相区别的标志。在中国商标法中,1993年始对服务商标作出规定,意味着对商标使用对象的划分更符合实际,确认了服务领域使用商标的必要性,当然也表明商标保护范围的扩大,适应了现代经济的需要。因此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这两项法律规定表明,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最大区别在于使用对象的不同。具体如何区别,则关键又在于如何界定服务一词。比如,保险业、银行业、旅游业、广告业、运输业、电信业、学校、医院等皆属服务领域,包括营利性的服务和非营利性的服务。什么样的使用对象,应当使用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可以由管理部门做出划分,但这两种商标的本质特征是一致的,因而在法律上的一些规定是通用的,所以专门规定,商标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在本文中,有些内容只提到商品商标的规定,也并非是就将服务商标排除在外,而是两者适用同一规定。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这是按照商标的使用目的不同所作的划分,并且是在商标法第二次修改时方始列入。商标法所作的规定是:“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对于这两种商标的使用目的,也就是其各自的特征,由法律加以确定,不容混淆,很明显的一点就是集体商标只限该集体成员使用,非该集体的成员不得使用,而证明商标是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只能由符合一定条件的他人使用。
3.平面商标、立体商标。这是按照商标的构成形式不同而作出的划分。在商标法第二次修改前,仅规定了平面商标,即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在视觉上均呈现于一个水平面上的商标,实际的注册中也仅受理了视觉商标中的平面商标。对于立体商标,一些国际协定中列为可注册商标,一些国家中也确认了立体商标。在我国,由于国内的需要和考虑了国际上的情况,因而第二次修改商标法时做出如下规定,即:“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按照这项规定,我国受理注册的商标为视觉商标中的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立体商标就是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
4.普通商标、驰名商标。这是按照商标的知名度高低而作的划分。普通商标与驰名商标都是相对而言的,驰名商标最早见于我国在1984年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具体内容列于该条约的第六条之二商标:驰名商标。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驰名商标也做出了规定,并且比巴黎公约进了一步。其中规定,在确定一商标是否驰名时,各成员应考虑相关部门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程度,包括在该成员中因促销该商标而获得的了解程度。在上述两份文件中,虽然没有对驰名商标做出明确统一的定义,但是驰名商标得到了确认。在我国商标法的第二次修改时,也对驰名商标做出了规定,使之成为我国法律上认可的、受到保护的一种商标,同时在商标法中还对认定驰名商标的基本标准做出了规定,即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这些关于认定驰名商标的基本标准,将使驰名商标与其他的商标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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