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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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后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后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一、离婚后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一、离婚后分户口需要的证件和材料如下: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和身份证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离婚证明。

二、离婚后户口处理方式如下:

1、离婚后如果满足分户、立户的条件可以另立户口。

2、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父母家。

3、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

4、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还可以继续留在另一方处。

三、户口迁移步骤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夫妻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四)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分居后离婚需要的证据包括什么

分居后离婚需要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当事人还需要准备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状,并附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后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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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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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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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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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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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贫困材料附件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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