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触犯了猥亵罪如何惩罚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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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如果情况严重的或者是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一定严重伤害的,还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如果对儿童实施了猥亵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将会被立案侦查。若触犯了猥亵罪如何惩罚,若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若触犯了猥亵罪如何惩罚

一、若触犯了猥亵罪如何惩罚

犯猥亵罪的,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猥亵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猥亵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猥亵罪与一般猥亵区别有哪些

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暴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哪些猥亵的行为会被判刑处理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四、猥亵罪的方法有哪些

1、暴力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

2、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

3、其他手段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迷信进行恐吓、欺骗或者利用他人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利用酒灌醉、药物麻醉、药物刺激等方法对他人进行猥亵。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对他人进行猥亵等等。

若触犯了猥亵罪如何惩罚,猥亵罪的犯罪行为主要是针对利用暴力或威胁的方式强制他人发生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会视为构成了刑事犯罪,如果让他人的身体受到重大的伤害或者其他后果的,必定就会被判处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的处罚的,最低也是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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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触犯了猥亵罪如何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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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罪怎么惩罚
猥亵罪是性质严重的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用暴力、威胁等手段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公共场所或有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会加重处罚。量刑时会考虑手段、情节、后果和伤害程度等因素,轻微情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恶劣情节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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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强制猥亵罪怎么惩罚
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237条明确规定了涉嫌强制猥亵罪怎么惩罚,构成强制猥亵罪且情节恶劣的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制猥亵案件中的受害人还可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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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被老板安排晚上加班,没想到她老板图谋不轨,她已经报警了,请问触犯猥亵罪能判几年徒刑?法律上是怎么讲的呢?
[律师回复]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一、猥亵罪判几年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猥亵罪与其他罪行的区别:
(一)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1,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亵罪与
1、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人为对象;而侮辱罪中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我们清楚的知道法律中规定的猥亵罪的处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则处罚也就会比较重,即5到15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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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罪惩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猥亵罪惩罚标准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去判定的。如果是用暴力的手段去胁迫或者猥亵妇女的话,一般是会被判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有其他比较恶劣的情节的话,那么是会被判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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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罪会受到什么法律惩罚?
猥亵罪会受到什么法律惩罚需要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存在法定刑加重情节的,例如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他人的,就会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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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犯罪行为与猥亵违法行为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猥亵犯罪行为与猥亵违法行为如何界定
我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在不具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的严重情节情况下,应当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幅度内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尽管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的,应当从重处罚,但并非只要存在猥亵儿童行为,就必然构成猥亵儿童罪。
首先必须准确认定是否属于“猥亵”,
其次必须准确界分猥亵儿童是构成犯罪,还是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对于何谓“猥亵”,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治安管理法均没有作出明确界定。通常理解,猥亵是指以或者满足为动机,用以外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的淫秽行为,客观上包括抠摸、舌舔、吮吸、亲吻、、等行为方式。但是,这种理解较为宽泛,实践中仍存在争议。
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主观上通常具有、满足的动机。有些行为人出于使被害人出丑、羞辱被害人等卑劣动机,偷剪或者被害人衣服,对被害人进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强制侮辱妇女犯罪行为,但如果上述行为是针对儿童实施的,因刑法未规定“侮辱儿童罪”,故也可以认定属于“猥亵儿童”。
从客观方面来看,猥亵应当是足以或者满足,并冒犯普通公民性的羞耻心或者引起其厌恶感的行为。判断是否系“猥亵”,应当考虑行为所侵害的身体部位是否具有性象征意义。如男女隐私处、臀部及与臀部密接的大腿,以及女性之胸部等。行为侵害具有性象征意义以外的身体部位,比如脸部、背部、胳臂等,认定是否属于猥亵应当慎重,通常可以理解为“性骚扰”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男性以侵入女性的行为,属于罪规制的范围,故不属于“猥亵”的范围。
如果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行为手段等因素,行为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猥亵”,那么对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要从严把握.具体而言,在区分猥亵一般违法行为与猥亵犯罪行为时,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猥亵行为侵害的身体部位所代表的性象征意义明显与否;
(2)猥亵行为是否伴随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
(3)猥亵行为持续时间的长短;
(4)其他能反映猥亵行为对被害人身心伤害大小,对普通公民性的羞耻心冒犯程度大小的情节;
(5)行为人是否具有前科劣迹以及其他反映行为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大小的情节。
考虑上述某一项或者某几项因素,如果猥亵行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以犯罪论处。为体现对儿童的特殊保护,对猥亵行为严重程度的判断,与针对妇女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也可以有所不同,针对儿童实施的,人罪标准的门槛可适当降低一些。
一般而言,出于亲昵、戏谑,亲吻他人脸部,不属于“猥亵”;强行亲吻被害人脸部,结合其他情节,如果确有必要认定属于猥亵行为的,对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即可做到“罚”当其“罪”。
猥亵犯罪行为与猥亵违法行为能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猥亵犯罪行为与猥亵违法行为如何界定
我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在不具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的严重情节情况下,应当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幅度内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尽管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的,应当从重处罚,但并非只要存在猥亵儿童行为,就必然构成猥亵儿童罪。
首先必须准确认定是否属于“猥亵”,
其次必须准确界分猥亵儿童是构成犯罪,还是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对于何谓“猥亵”,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治安管理法均没有作出明确界定。通常理解,猥亵是指以或者满足为动机,用以外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的淫秽行为,客观上包括抠摸、舌舔、吮吸、亲吻、、等行为方式。但是,这种理解较为宽泛,实践中仍存在争议。
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主观上通常具有、满足的动机。有些行为人出于使被害人出丑、羞辱被害人等卑劣动机,偷剪或者被害人衣服,对被害人进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强制侮辱妇女犯罪行为,但如果上述行为是针对儿童实施的,因刑法未规定“侮辱儿童罪”,故也可以认定属于“猥亵儿童”。
从客观方面来看,猥亵应当是足以或者满足,并冒犯普通公民性的羞耻心或者引起其厌恶感的行为。判断是否系“猥亵”,应当考虑行为所侵害的身体部位是否具有性象征意义。如男女隐私处、臀部及与臀部密接的大腿,以及女性之胸部等。行为侵害具有性象征意义以外的身体部位,比如脸部、背部、胳臂等,认定是否属于猥亵应当慎重,通常可以理解为“性骚扰”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男性以侵入女性的行为,属于罪规制的范围,故不属于“猥亵”的范围。
如果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行为手段等因素,行为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猥亵”,那么对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要从严把握.具体而言,在区分猥亵一般违法行为与猥亵犯罪行为时,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猥亵行为侵害的身体部位所代表的性象征意义明显与否;
(2)猥亵行为是否伴随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
(3)猥亵行为持续时间的长短;
(4)其他能反映猥亵行为对被害人身心伤害大小,对普通公民性的羞耻心冒犯程度大小的情节;
(5)行为人是否具有前科劣迹以及其他反映行为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大小的情节。
考虑上述某一项或者某几项因素,如果猥亵行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以犯罪论处。为体现对儿童的特殊保护,对猥亵行为严重程度的判断,与针对妇女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也可以有所不同,针对儿童实施的,人罪标准的门槛可适当降低一些。
一般而言,出于亲昵、戏谑,亲吻他人脸部,不属于“猥亵”;强行亲吻被害人脸部,结合其他情节,如果确有必要认定属于猥亵行为的,对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即可做到“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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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罪触犯了什么法
猥亵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规定,特别是侵犯了他人的性尊严和安全性。该罪行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对他人非法侵害的严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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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犯罪行为与猥亵违法行为要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猥亵犯罪行为与猥亵违法行为要如何界定问题解答如下, 猥亵犯罪行为与猥亵违法行为如何界定
我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在不具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的严重情节情况下,应当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幅度内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尽管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的,应当从重处罚,但并非只要存在猥亵儿童行为,就必然构成猥亵儿童罪。
首先必须准确认定是否属于“猥亵”,
其次必须准确界分猥亵儿童是构成犯罪,还是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对于何谓“猥亵”,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治安管理法均没有作出明确界定。通常理解,猥亵是指以或者满足为动机,用以外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的淫秽行为,客观上包括抠摸、舌舔、吮吸、亲吻、、等行为方式。但是,这种理解较为宽泛,实践中仍存在争议。
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主观上通常具有、满足的动机。有些行为人出于使被害人出丑、羞辱被害人等卑劣动机,偷剪或者被害人衣服,对被害人进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强制侮辱妇女犯罪行为,但如果上述行为是针对儿童实施的,因刑法未规定“侮辱儿童罪”,故也可以认定属于“猥亵儿童”。
从客观方面来看,猥亵应当是足以或者满足,并冒犯普通公民性的羞耻心或者引起其厌恶感的行为。判断是否系“猥亵”,应当考虑行为所侵害的身体部位是否具有性象征意义。如男女隐私处、臀部及与臀部密接的大腿,以及女性之胸部等。行为侵害具有性象征意义以外的身体部位,比如脸部、背部、胳臂等,认定是否属于猥亵应当慎重,通常可以理解为“性骚扰”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男性以侵入女性的行为,属于罪规制的范围,故不属于“猥亵”的范围。
如果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行为手段等因素,行为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猥亵”,那么对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要从严把握.具体而言,在区分猥亵一般违法行为与猥亵犯罪行为时,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猥亵行为侵害的身体部位所代表的性象征意义明显与否;
(2)猥亵行为是否伴随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
(3)猥亵行为持续时间的长短;
(4)其他能反映猥亵行为对被害人身心伤害大小,对普通公民性的羞耻心冒犯程度大小的情节;
(5)行为人是否具有前科劣迹以及其他反映行为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大小的情节。
考虑上述某一项或者某几项因素,如果猥亵行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以犯罪论处。为体现对儿童的特殊保护,对猥亵行为严重程度的判断,与针对妇女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也可以有所不同,针对儿童实施的,人罪标准的门槛可适当降低一些。
一般而言,出于亲昵、戏谑,亲吻他人脸部,不属于“猥亵”;强行亲吻被害人脸部,结合其他情节,如果确有必要认定属于猥亵行为的,对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即可做到“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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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是个小学教师,在班里猥亵了他们的学生,已经告诉了家长,那么女性猥亵男性构成犯罪吗?是有什么内容呢?怎么样?
[律师回复]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侵犯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由权。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罪中,其行为主体,直接实行犯只能是男子;行为对象,只能是妇女,已满14周岁的妇女,是普通强奸,不满14周岁的,是奸淫幼女。(不满14周岁的幼女缺乏决定性行为的意思能力,即便征得其同意,与幼女发生性行为也认为侵犯了其性自由权,一般按强奸罪论处。)
所以呢,女人强奸男人不能构成强奸罪。
这里要区分被侵害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男子还是不满14周岁的男子。
对于不满14周岁的男子: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这里要说明一下,如儿童为幼女,则男性行为人不具有奸淫的意图,否则就是强奸罪了,这是本罪与强奸罪的关键区别;但如果儿童为幼男,妇女对之实施猥亵行为的,则包括性交行为与性交意图。
也就是说,妇女对不满14周岁男子的强奸,可判处猥亵儿童罪。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生效。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上文中的他人就包括了妇女、儿童和男人。
因此,被强制猥亵的男性终于有了更加严厉的救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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