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拿到了离婚协议书,必须要办理离婚登记,共同申请离婚才能拿到离婚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具有合法登记的夫妻关系。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典》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只有一方的意愿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如果一方想离婚,但对方不想离婚,又不能协商的,只能到法院进行诉讼。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这也是离婚协议的实质内容所在。往往双方当事人在这个问题上能否达成一致直接决定了离婚协议能否达成。也就是说,双方仅仅有离婚的合意的是不够的,还必须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哪怕其中的任何一点无法达成一致,该离婚协议也是无法成立的,当事人仍然需要去法院进行诉讼。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利,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因此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离婚时,人民法院考虑子女和女方的权益;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公平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实事求是原则。
拿到协议离婚就可以办理离婚证吗上文中已给予了明确的回答,一般拿到协议书不一定马上就可以离婚,必须要双方申请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能算是正式的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双方协议不好的就可以走诉讼的方式离婚。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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