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1、办理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男方不肯离婚,女方在起诉时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二、结婚证遗失可以起诉离婚吗?
1、结婚证丢了可以起诉离婚。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之后将起诉书和相关资料提交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就会将起诉书送达给被告,之后被告提交答辩状,由法院确定开庭审理的时间。
2、补领婚姻登记证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1、诉讼离婚败诉后不一定可以上诉。
离婚案件的争议分两类。第一类是身份关系纠纷(是否还是夫妻关系)第二类是财产纠纷。
(1)第一类的身份关系纠纷,如果法院判处允许离婚的原则上是一审终审,不可上诉的。因为婚姻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不可一次再次地去变动。
如果法院判处不予以离婚的,则可在判决后6个月后才可再次提起离婚申请。
(2)第二类的财产纠纷,可以上诉。因为这并不涉及公共利益,而是涉及个人利益。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所得的财产及收益。这里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法院起诉,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在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不服,上诉的,这段时间,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因此,如果男女一方在上诉期间购买彩票,并赢得大奖,该奖项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对其进行分割。
对于男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形,女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明自己与男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若是对办理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