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交通事故起诉在哪里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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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起诉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若是依旧不知道交通事故起诉在哪里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我国交通事故起诉在哪里

一、我国交通事故起诉在哪里

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二、交通事故律师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律师费应当根据财产标的额的大小按照比例来计算。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00元。

律师代理被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原告要求赔偿的金额)3%~5%,一般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交通事故起诉需要请律师吗?

无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于意外造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一般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自认倒霉,有的受害者能获得一点赔偿就了事,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权益,因此还会错过了诉讼时效,留下后遗症终身痛苦;有的肇事者却成了他人的自动提款机,由于企图隐瞒事故,遭受他人的不断勒索,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拖了数年未能解决。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律师而言,能够迅速合理合法地处理好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无论对受害方还是肇事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对于原告来说,律师费是可以作为一个赔偿项目向被告主张的,因此,花钱请律师还是“值得”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可以首先选择协商处理,如果是太过于严重的交通事故,或者是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只能选择报警处理。警察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之后就可以按照具体的责任划分来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是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起诉在哪里的相关介绍。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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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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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八)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第八条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故不能来华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和认证。
第九条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协议一武三份,收养人、人各执一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登记机关收存一份。
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第十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收养协议,同时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
(二)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
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出的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
(二)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照片。  
第十四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向登记机关交纳登记费。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收养组织是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为外国收养人提供收养服务,可以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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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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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向登记机关交纳登记费。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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