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九千元属于诈骗数额较大的情形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1、诈骗犯判刑后对于一个月左右可能会执行赔偿款的支付,具体的赔偿期限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诈骗判刑后多久能找回钱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必须在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后才可以追回钱款,诈骗案是刑事案件中较为难侦破的案件之一,能否立案就能破案还不一定;诈骗案(刑事案件)侦破的时间也不一定,不能完全按办案的程序规定来确定时间;破案后受害人所损失的财物能不能追回来还是不一定,如如追赃及时,案犯没有挥攫掉或具有承付能力的,是可能挽回损失或部分挽回损失。否则,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的结局。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三、签发空头支票构成诈骗罪吗?
1、签发空头支票并不一定会构成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发空头支票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才会构成票据诈骗罪。
2、认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方法:
支票出票是指出票人制作支票并将其交给收款人的行为。支票出票包括两种行为:支票制作行为和支票交付行为。只有两个行为都完成,才能认为支票出票行为完成。如:张某填写了支票并且在支票上签字盖章,然而因故没有使用而将它锁进了抽屉。后因其他事情查到这张已填写的支票,其时张某的支票账户已经出现空户现象。因为张某没有将这张支票交付,所以不能认定为签发空头支票。
(2)行为人签发了空头支票
签发空头支票分为几种情况:一是出票时账户内没有资金,持票人提示付款前也未存入资金,账户一直处于空户状态。二是出票时账户虽有资金,但是资金不足,所开票据金额超过存款金额。持票人提示付款前也未补足资金,账户一直处于欠资状态。三是出票时账户内有足够资金,行为人在持票人提示付款前提空了存款,造成账户突然空户现象。在上述情况下签发支票,都认为是签发空头支票。
(2)行为人骗取了他人的财物,指行为人将签发空头支票作为支付手段,实际不付对价地获取了他人的财物。
财物一般是商品货物或其他有经济价值的物品。获取是指事实上的占有控制。
采取诈骗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九千元财产的公民,一般会被认定为法律诈骗罪。刑事罪名成立的,诈骗行为人通常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诈骗罪九千元怎么量刑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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