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量刑十年就是按照十年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的,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聚义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三、认定开设赌场罪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认定本罪时,要注意划清本罪与人民群众进行一般娱乐活动行为的界限。
在实践中,对于以开设棋牌室等方式提供固定的场所、器具吸引不特定的对象,并收取场地费和茶水费的行为,一般不认为是开设赌场。因为,棋牌室中的活动者往往出于消遣娱乐的目的,而并不具有营利的目的,他们进行的活动一般限于打扑克、玩麻将等,输赢财物的数额较小。区分两者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1)是否从赌博活动中抽头获利。开设赌场行为人一般要从赌博活动中抽头渔利,但是开设棋牌室的行为人收取的仅仅是场地费和服务费。在实践中,要注意考察棋牌室的控制者收取的费用是否远远超出正常的场地费和服务费用。
(2)提供的娱乐用具的类型。开设棋牌室提供的一般是象棋、扑克、麻将等器具,如果提供老虎机等赌博工具,要求兑换筹码方可进行赌博的,一般认定为是开设赌场的行为。对于以棋牌室为名,提供赌具、设置赌博方式并为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的多数人所知晓,为其赌博活动提供场所并从中获取利益的,应当按照本罪处罚。
四、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有哪些
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如下:
1、客观方面不同
赌博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开设进行赌博的场所的行为;
2、处罚不同
赌博罪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量刑十年怎样判,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开设赌场罪,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达到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就需要追究对方的刑事的责任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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