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浙江诈骗罪怎样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案件一般在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更为合适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
二、二房东骗租属于诈骗么?
1、二房东骗租一般不属于诈骗,此种情形引发的是民事纠纷。
(1)“二房东”主观抄上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属于诈骗,是无权代理,是民事纠纷。
(2)“二房东”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有足够的百理由相信“二房东”有代理权,租房子产生的民事法律后果应当由房东承担,房东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度由此给房东带来的损失应当由房东向“二房东”主张赔偿。同时,如果与房东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知话,可以要求房东退还押金,房东退还后可要求“二房东”返还不当得利。
2、二房东骗租也有可能属于诈骗。
犯罪分子作案的基本手法是,在租赁房东房屋后,冒充房主将房屋给受害人,骗取租客预交的租金。真正的租客在房东出现后,才发现受骗上当。
3、为有效预防类似上述诈骗行为的发生,拟租房的市民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在租房时,一定要看清房东的不动产登记证等有效证件。不动产登记证是证明房屋产权的载体。实践中,如果房东出示的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为他人,应当向产权人进行核实,确保房东出租意思真实。
(2)通过中介进行房屋租赁,应当找正规中介,同时也要核实不动产登记凭证,并签署租房合同,将合同及其他附件备份留存,在发生问题时,可以提供相关证据。
(3)在预付房屋租金时,应当在有效协商的基础上,在合同中注明。通常情况下,不应预付长期的租金。在支付方式上,建议采取电子支付,便于将来发生问题时查找支付去向。
三、没有被害人算诈骗吗?
1、没有被害人不算诈骗。
诈骗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2、诈骗往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在浙江诈骗罪怎样判刑,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诈骗他人的财产硕士数额达到较大程度,大多情况之下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的。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进行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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