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进行减刑。
2、依照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刑罚的期间,如果严格的遵守监狱的规定,有明显的悔改并且接受改造的时候变现十分良好或者是存在有立功表现的话,可以申请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网络诈骗的特征是什么
1、行骗面广。行骗人一般采取广泛撒网重点培养的方式,只要少数人上钩就达目的。受害人上钩后,行骗人便设连环套,层层诈骗。
2、异地行骗。由于互联网的无边界的特性,行骗人往往选择异地“鱼儿”行骗,受害人上钩后一般不会直接到异地去找行骗人。即使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办理异地的案件周期也较长。这就是行骗人选择异地行骗的缘故。
3、是行骗人不用直接接触受害人,带有极强的隐蔽性。四是得手后毁掉一切网上证据,消失迅速,难寻踪迹;另辟一套网上虚拟身份和虚假信息“重操旧业”。
4、网络诈骗的手段各式各样,这些都巧妙地应用了现代科学技术及专业技术。
5、犯罪工具智能化。以计算机及网络为作案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互影响又相对独立的虚拟世界,智能型的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的无地域性进行跨国界、跨地域作案。
三、拆东墙补西墙是否构成诈骗罪?
1、拆东墙补西墙不一定会被认定为构成诈骗罪,具体罪名是否成立,需要法院审理特定的案件后确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借后债还前债不一定会被认定为犯了诈骗罪。
(1)如果企业虽然已经负债,但是为了保持正常经营和生产,或者为改善企业经营状况,通过采取借贷的方式用后债还前债的行为,不宜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即不构成诈骗。
(2)但是如果说,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状况已经严重恶化,不具有重整或者挽回的可能性,出现明显的资不抵债和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行为人还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如虚构投资项目,伪造审计报告等行为),以此让投资人或者借款人陷入认识错误,借入大量资金,并用于归还之前所欠债务,则属于“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情况,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构成诈骗罪。
电信诈骗由于社会的影响比较大,所以公安机关会严厉打击,但诈骗分子被判刑后符合刑法规定的情形,可以获得减刑。以上就是关于电信诈骗罪怎样减刑的相关介绍。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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