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金额200万能判几年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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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开设赌场金额200万量刑在5-10年有期徒刑同时需要处以罚金,因为开设赌场获利200万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开设赌场在处罚的时候主要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依法处罚,若是依旧不知道开设赌场金额200万能判几年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开设赌场金额200万能判几年

一、开设赌场金额200万能判几年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网络上赌博获利200万以上的,构成开设赌场罪,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被判刑拘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开设赌场罪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可办理取保候审,对于公安司法机关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是需要根据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来确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如何认定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共犯

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二)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三)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四)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五)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对于涉案的赌博机,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及时固定证据,并予以认定。对于是否属于赌博机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委托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检验报告。司法机关根据检验报告,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作出认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通知检验人员出庭作出说明。

有开设赌场行为并且获利金额达到200万,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量刑在5~10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并且在这种情形下是没有办法申请取保候审的。以上就是关于开设赌场金额200万能判几年的相关介绍。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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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金额200万能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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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200万判几年
开设赌场200万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是依旧不知道开设赌场200万判几年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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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赌资200万判多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开设赌场赌资200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依旧不知道开设赌场赌资200万判多久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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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怎样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20]40号)
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关于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律师观点
根据上述法条分析,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很遗憾的是,少有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投注金额或司计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笔者认为,辩护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得更深入些、更细致些。
1、看司计鉴定报告所采用的计算标准。即鉴定报告是以投注金额还是以赢取点数为基数来计算赌资数额的,再结合各被告人作的供述,判断会计鉴定报告适用的计算标准是否与多数被告所述一致。因为,大多数鉴定报告是被“潜规则”的,鉴定机构可能选择适用对指控有利的鉴定方法,以配合公诉机关的指控。
2、会见及阅卷阶段做好充分准备。各被告人使用的赌博网站网址、对应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其本人使用还是另有他人,其本人有无参与投注赌博。在司法实践当中,侦查机关扣押被告人作案用的电脑后会从电脑上既恢复出管理下注的数据,又恢复出投注的数据。辩护律师不仅要弄清楚被告人的交易明细(赌博网站投注流水帐单查询网页),还要把电子证据中固定的数据与司计鉴定采用的数据进行比对,看看是否有出入。
3、在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中找出合法来源,并提交证据证实该笔收入或支出的合法性。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20]40号)
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关于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律师观点
根据上述法条分析,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很遗憾的是,少有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投注金额或司计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笔者认为,辩护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得更深入些、更细致些。
1、看司计鉴定报告所采用的计算标准。即鉴定报告是以投注金额还是以赢取点数为基数来计算赌资数额的,再结合各被告人作的供述,判断会计鉴定报告适用的计算标准是否与多数被告所述一致。因为,大多数鉴定报告是被“潜规则”的,鉴定机构可能选择适用对指控有利的鉴定方法,以配合公诉机关的指控。
2、会见及阅卷阶段做好充分准备。各被告人使用的赌博网站网址、对应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其本人使用还是另有他人,其本人有无参与投注赌博。在司法实践当中,侦查机关扣押被告人作案用的电脑后会从电脑上既恢复出管理下注的数据,又恢复出投注的数据。辩护律师不仅要弄清楚被告人的交易明细(赌博网站投注流水帐单查询网页),还要把电子证据中固定的数据与司计鉴定采用的数据进行比对,看看是否有出入。
3、在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中找出合法来源,并提交证据证实该笔收入或支出的合法性。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20]40号)
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关于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律师观点
根据上述法条分析,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很遗憾的是,少有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投注金额或司计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笔者认为,辩护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得更深入些、更细致些。
1、看司计鉴定报告所采用的计算标准。即鉴定报告是以投注金额还是以赢取点数为基数来计算赌资数额的,再结合各被告人作的供述,判断会计鉴定报告适用的计算标准是否与多数被告所述一致。因为,大多数鉴定报告是被“潜规则”的,鉴定机构可能选择适用对指控有利的鉴定方法,以配合公诉机关的指控。
2、会见及阅卷阶段做好充分准备。各被告人使用的赌博网站网址、对应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其本人使用还是另有他人,其本人有无参与投注赌博。在司法实践当中,侦查机关扣押被告人作案用的电脑后会从电脑上既恢复出管理下注的数据,又恢复出投注的数据。辩护律师不仅要弄清楚被告人的交易明细(赌博网站投注流水帐单查询网页),还要把电子证据中固定的数据与司计鉴定采用的数据进行比对,看看是否有出入。
3、在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中找出合法来源,并提交证据证实该笔收入或支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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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200万判多少年
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一般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就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会处相应的罚金,这在法律中都是有规定的。开设赌场200万判多少年,若对于此问题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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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罪的数额怎么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20]40号) 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关于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律师观点 根据上述法条分析,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很遗憾的是,少有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投注金额或司计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笔者认为,辩护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得更深入些、更细致些。 1、看司计鉴定报告所采用的计算标准。即鉴定报告是以投注金额还是以赢取点数为基数来计算赌资数额的,再结合各被告人作的供述,判断会计鉴定报告适用的计算标准是否与多数被告所述一致。因为,大多数鉴定报告是被“潜规则”的,鉴定机构可能选择适用对指控有利的鉴定方法,以配合公诉机关的指控。 2、会见及阅卷阶段做好充分准备。各被告人使用的赌博网站网址、对应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其本人使用还是另有他人,其本人有无参与投注赌博。在司法实践当中,侦查机关扣押被告人作案用的电脑后会从电脑上既恢复出管理下注的数据,又恢复出投注的数据。辩护律师不仅要弄清楚被告人的交易明细(赌博网站投注流水帐单查询网页),还要把电子证据中固定的数据与司计鉴定采用的数据进行比对,看看是否有出入。 3、在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中找出合法来源,并提交证据证实该笔收入或支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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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200万判多久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通常会根据赌资金额、参赌人数、违法所得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涉及资金达到两百万元,属于情节较为恶劣的情况,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可不是“一刀切”的,而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在面对具体案件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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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罪会判多少年,涉案金额1600万开设赌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涉案百万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能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能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20]40号)
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关于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律师观点
根据上述法条分析,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很遗憾的是,少有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投注金额或司计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笔者认为,辩护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得更深入些、更细致些。
1、看司计鉴定报告所采用的计算标准。即鉴定报告是以投注金额还是以赢取点数为基数来计算赌资数额的,再结合各被告人作的供述,判断会计鉴定报告适用的计算标准是否与多数被告所述一致。因为,大多数鉴定报告是被“潜规则”的,鉴定机构可能选择适用对指控有利的鉴定方法,以配合公诉机关的指控。
2、会见及阅卷阶段做好充分准备。各被告人使用的赌博网站网址、对应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其本人使用还是另有他人,其本人有无参与投注赌博。在司法实践当中,侦查机关扣押被告人作案用的电脑后会从电脑上既恢复出管理下注的数据,又恢复出投注的数据。辩护律师不仅要弄清楚被告人的交易明细(赌博网站投注流水帐单查询网页),还要把电子证据中固定的数据与司计鉴定采用的数据进行比对,看看是否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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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盈利200万怎样判
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营利为目的,非法的组织多人聚众赌博,涉案的流水达到二十万以上或者获利一万元以上就构成了开设赌场罪。那么开设赌场罪盈利200万怎样判的问题下面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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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能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能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20]40号)
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关于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律师观点
根据上述法条分析,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很遗憾的是,少有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投注金额或司计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笔者认为,辩护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得更深入些、更细致些。
1、看司计鉴定报告所采用的计算标准。即鉴定报告是以投注金额还是以赢取点数为基数来计算赌资数额的,再结合各被告人作的供述,判断会计鉴定报告适用的计算标准是否与多数被告所述一致。因为,大多数鉴定报告是被“潜规则”的,鉴定机构可能选择适用对指控有利的鉴定方法,以配合公诉机关的指控。
2、会见及阅卷阶段做好充分准备。各被告人使用的赌博网站网址、对应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其本人使用还是另有他人,其本人有无参与投注赌博。在司法实践当中,侦查机关扣押被告人作案用的电脑后会从电脑上既恢复出管理下注的数据,又恢复出投注的数据。辩护律师不仅要弄清楚被告人的交易明细(赌博网站投注流水帐单查询网页),还要把电子证据中固定的数据与司计鉴定采用的数据进行比对,看看是否有出入。
3、在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中找出合法来源,并提交证据证实该笔收入或支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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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要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20]40号)
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关于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律师观点
根据上述法条分析,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很遗憾的是,少有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投注金额或司计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笔者认为,辩护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得更深入些、更细致些。
1、看司计鉴定报告所采用的计算标准。即鉴定报告是以投注金额还是以赢取点数为基数来计算赌资数额的,再结合各被告人作的供述,判断会计鉴定报告适用的计算标准是否与多数被告所述一致。因为,大多数鉴定报告是被“潜规则”的,鉴定机构可能选择适用对指控有利的鉴定方法,以配合公诉机关的指控。
2、会见及阅卷阶段做好充分准备。各被告人使用的赌博网站网址、对应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其本人使用还是另有他人,其本人有无参与投注赌博。在司法实践当中,侦查机关扣押被告人作案用的电脑后会从电脑上既恢复出管理下注的数据,又恢复出投注的数据。辩护律师不仅要弄清楚被告人的交易明细(赌博网站投注流水帐单查询网页),还要把电子证据中固定的数据与司计鉴定采用的数据进行比对,看看是否有出入。
3、在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中找出合法来源,并提交证据证实该笔收入或支出的合法性。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该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20]40号)
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关于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律师观点
根据上述法条分析,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很遗憾的是,少有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投注金额或司计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笔者认为,辩护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得更深入些、更细致些。
1、看司计鉴定报告所采用的计算标准。即鉴定报告是以投注金额还是以赢取点数为基数来计算赌资数额的,再结合各被告人作的供述,判断会计鉴定报告适用的计算标准是否与多数被告所述一致。因为,大多数鉴定报告是被“潜规则”的,鉴定机构可能选择适用对指控有利的鉴定方法,以配合公诉机关的指控。
2、会见及阅卷阶段做好充分准备。各被告人使用的赌博网站网址、对应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其本人使用还是另有他人,其本人有无参与投注赌博。在司法实践当中,侦查机关扣押被告人作案用的电脑后会从电脑上既恢复出管理下注的数据,又恢复出投注的数据。辩护律师不仅要弄清楚被告人的交易明细(赌博网站投注流水帐单查询网页),还要把电子证据中固定的数据与司计鉴定采用的数据进行比对,看看是否有出入。
3、在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中找出合法来源,并提交证据证实该笔收入或支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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