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的劳动合同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并且合同内容不违法的,则补签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但要注意,我国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有明确的要求,若是超过规定的时间,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话,那从第二个月开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二、补签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吗?
关于补签劳动合同是否仍然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大致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期限回溯至实际用工之日,则视为劳动者追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此时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差额不会得到支持。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期限并未囊括、追溯至实际用工之日,此时劳动者主张未被囊括在内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可以得到支持。
3、劳动者受要挟(非真实意思表示),被迫签署追溯至实际用工之日的劳动合同,这并非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追认,仍然可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
律师建议:
作为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是否追溯至实际用工之日,这是追索二倍工资差额的关键点。
作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囊括在补签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规避该条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风险。
三、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怎么写
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但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的,之前的用工阶段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作年限,已经实行过试用期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离职后补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分析,不能肯定的说一定无效或者有效。如果补签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协商并且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自愿进行补签的话,在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那么通常认为是有效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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