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重新签订如何认定
当借款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双方、价款数额、借款时间利率等重新发生变更的而重新签订的合同,那么该合同属于重新签订的合同。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如何认定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双方共同签订借款协议或一方签订后,另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借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借条签字是否真实如何认定
借条签字是否真实的认定可以依照:
1、双方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如果笔迹鉴定不是双方所写,则会影响借据的真实性;
2、看当事人的书写习惯是否与借据的文字一致;
3、调查欠条是否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写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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