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是不是享有债权人撤销权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保证人是不是享有债权人撤销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保证人是不是享有债权人撤销权

一、保证人是不是享有债权人撤销权

如果保证人承担了其保证责任,则就享有债权人撤销权,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向债务人在其保证范围内追偿,此时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债权人同意是不是就可以取消担保

经过债权人同意可以取消担保。如果债权人同意放弃担保权,那么担保合同解除。因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连带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三、债务人转让股权债权人可否撤销

债务人低价转让股权,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转让行为。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保证人是不是享有债权人撤销权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保证人是不是享有债权人撤销权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3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46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6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3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4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2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5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保证人是否享有债权人撤销权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保证人是否享有债权人撤销权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保证人是不是享有债权人撤销权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保证人是不是享有债权人撤销权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撤销债务人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纠纷怎么处理 1、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 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不得撤销。 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 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害及债权,应从两方面考察。一方面债务人因其行为而使其无资力清偿债权。何为债务人无资力,各国法上有不同规定,瑞士以债务超过为要件,而德国以支付不能为要件。一般说来,于债务人为行为时,债务人的其他资产不足以满足一般债权人的要求,即为无资力。债务人有无资力应以客观上存在不能支付的事实为标准,而不能以债权人的主观认识为标准。另一方面,债权人的债权因债务人的行为不能受完全清偿。但债权人的债权附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只能于担保物的价值不足清偿的债权数额限度内行使撤销权。若担保物的价值足以担保债权的受偿,债务人的行为不害及债权,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 2、主观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因债务人无资力而为无偿行为,其有害债权,至为明显,况且无偿行为的撤销,仅使受益人失去无偿所得的利益,并未受其他损害,法律理应先考虑保护债权受危害的债权人利益而不应先保护无偿取得利益的第三人。 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力,就推定为有恶意。至于受益人的恶意,则应由债权人证明。受益人的恶意以其知道其所为有偿行为会害及债权为已足,而不须对债务人有害及债权的串通。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7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权处分人享有没有撤销权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无权处分人享有没有撤销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什么是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撤销权的效力是什么
[律师回复]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有什么功能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功能是:
1、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债务人通过实施各种诈害行为逃避债务进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实践中,债务人逃避债务通常采用隐匿财产、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给第三人或者使第三人用极其低的价格取得债务人应享有的财产等方法。设立撤销权制度可以预防和减少上述各种逃避债务的行为。这一点是违约责任和合同的担保制度所不具备的。
2、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理,将效力扩及第三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合同中债权人不能以其债权对抗合同外的第三人。如果没有撤销权制度,债权人即使明知债务人正在故意实施逃避债务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债权,也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保护。撤销权制度的确立,赋予债权人撤销权,使债权人的债权在法定情形下对第三人产生效力,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更加全面。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相较于其他保护债权的制度,其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其既可以在债不履行时适用,也可以在债的履行过程中适用,弥补了担保责任制度只能在履行完毕后才有权追偿的不足。
债权人撤销权后,撤销权的财产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取得的财产归谁 归债务人。 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在其直接受领受让人履行的情况下,其受领的财产利益不能专供清偿自已的债权,也不得自行抵销自已与债务人的债务。如果要以受领财产清偿自已的债权,须经债务人同意,且必须是仅有一个债权人。如果有数个债权人时,对各个债权的清偿,应依法律规定的清偿原则处理。因为法律并没有赋予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对其受领的财产利益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当然,债权人对因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必要及有益费用,如果其行使撤销权所获得的利益已由数个债权人分享,或由数个债权人平均分配,则该债权人得依无因管理要求债务人予以返还并可在其受领的财产利益中优先受偿。 撤销权的法律效力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失效。如果已经交付财产,则应根据有偿或无偿及第三人是否善意还是恶意的因素综合考虑,进而决定是否应撤销并返还财产。如果债务人处分行为被撤销,则债务人免除他人债务行为视为没有免除,承担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没有承担,为他人设定担保的行为视为没有设定,让与财产的行为视为没有让与。 2、对受让人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如果财产已经为受让人占有或受益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对于撤销的效力,有一种观点认为,撤销的效力应仅及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不能对受让人发生效力。其实,这一观点是不妥当的。如不能对受让人生效,则在撤销以后,不能请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这样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当然,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且支付了一定的对价,那么就不应当撤销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因而也不发生返还问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保证人会不会享有债权人撤销权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保证人会不会享有债权人撤销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有什么功能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功能是:
1、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债务人通过实施各种诈害行为逃避债务进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实践中,债务人逃避债务通常采用隐匿财产、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给第三人或者使第三人用极其低的价格取得债务人应享有的财产等方法。设立撤销权制度可以预防和减少上述各种逃避债务的行为。这一点是违约责任和合同的担保制度所不具备的。
2、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理,将效力扩及第三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合同中债权人不能以其债权对抗合同外的第三人。如果没有撤销权制度,债权人即使明知债务人正在故意实施逃避债务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债权,也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保护。撤销权制度的确立,赋予债权人撤销权,使债权人的债权在法定情形下对第三人产生效力,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更加全面。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相较于其他保护债权的制度,其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其既可以在债不履行时适用,也可以在债的履行过程中适用,弥补了担保责任制度只能在履行完毕后才有权追偿的不足。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7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对于债权人提起撤销权的诉讼,债务人有权撤销吗
[律师回复] 一、谁有权提起撤销权诉讼撤销权是为防止债务人通过放弃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来侵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为债权人设立的权利。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提讼,请示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撤销权。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示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撤销之诉分为: 1、可一并审理的诉讼,即两个或者两上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的被告,就同一朽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可以合并审理。 2、不可一并审理的,即如果只是一个债权人提起了撤销之诉,其他债权人并未提起撤销之诉,而只是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或承担违约责任,则尽管在这些诉讼中被告相同,但由于诉讼标的和诉讼性质不同,因此不能合并审理。 二、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条件债权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条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且这些债权能够成为撤销权行使的前提和基础,对那些根本不适合行使撤销权的债务,例如劳务之债没有担保的债等等。则不能行使撤销权。 2、债权行使撤销权必须在全同的有效成立期间。在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都可以采取债的保全措施。只要在此期间,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或实施不当处其财产的行为,且对债权构成危害时,法律就应允许债权人采取保全措施,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债权人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应遵循
[律师回复] 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有哪些注意事项 1、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请求要全面而具体。 2、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未届清偿期,或者未取得生效司法文书确认的情况下,债务人出现法律规定的减损责任财产影响清偿债权人债权的情形,律师代理债权人此时提起撤销权诉讼,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 3、如果债务人赠与、无偿或者低价转让等行为发生在债权人设定债权之前,作为债权人的代理律师,要谨慎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 4、若债务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作出减损债务人责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也可以首先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若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在法定的一年除斥期间内再行提起撤销权诉讼。 5、虽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行为系恶意低价转让,但他们之间的转让行为已经被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债权人作为案外人,在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6、债权人及其代理人在无法自行取得证据时,应当及时根据法律规定在举证期内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或者委托评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担保人能否依法享有撤销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担保人能否依法享有撤销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有
[律师回复] 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有哪些注意事项 1、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请求要全面而具体。 2、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未届清偿期,或者未取得生效司法文书确认的情况下,债务人出现法律规定的减损责任财产影响清偿债权人债权的情形,律师代理债权人此时提起撤销权诉讼,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 3、如果债务人赠与、无偿或者低价转让等行为发生在债权人设定债权之前,作为债权人的代理律师,要谨慎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 4、若债务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作出减损债务人责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也可以首先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若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在法定的一年除斥期间内再行提起撤销权诉讼。 5、虽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行为系恶意低价转让,但他们之间的转让行为已经被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债权人作为案外人,在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6、债权人及其代理人在无法自行取得证据时,应当及时根据法律规定在举证期内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或者委托评估。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7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应当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有哪些注意事项 1、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请求要全面而具体。 2、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未届清偿期,或者未取得生效司法文书确认的情况下,债务人出现法律规定的减损责任财产影响清偿债权人债权的情形,律师代理债权人此时提起撤销权诉讼,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 3、如果债务人赠与、无偿或者低价转让等行为发生在债权人设定债权之前,作为债权人的代理律师,要谨慎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 4、若债务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作出减损债务人责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也可以首先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若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在法定的一年除斥期间内再行提起撤销权诉讼。 5、虽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行为系恶意低价转让,但他们之间的转让行为已经被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债权人作为案外人,在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6、债权人及其代理人在无法自行取得证据时,应当及时根据法律规定在举证期内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或者委托评估。
什么是撤销债权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债的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由于债务人实施的不正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故债的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分为主观、客观条件两个方面。 二、行使需要的客观条件 1、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合法成立后,消灭之前。债权成立后消灭前是债权存续期间,只有债权存在,才有必要保护,同时,债权须是合法的才受法律保护,非法的债权是法律所禁止的,谈不上保护。 2、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可分为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如债务人消耗自己财产的行为,不涉及第三人,不涉及效力问题,事实行为是债务人使用其财产满足其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不应加以干涉。法律上的行为,如放弃到期债权,转让财产,不论有偿、无偿均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就涉及行为的效力问题,若该行为导致债务人的清偿能力不当减弱,从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就会导致对债权人的损害,放任这类行为,势必对保护债权不利,有必要对此类行为设定一定界限,赋予债权人一定权利。从各类权利的功能看,赋予债权人相应撤销权,能促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能力恢复原状,自然是一种较好的选择。 3、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实施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才能导致债务人财产的减少,影响其偿债能力,才可能导致对债权的损害,才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其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其自始无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处理无效行为的原则是返还财产,债务人的财产应恢复原状,其清偿能力不受影响,也不会损害到债权。 4、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危害债权的行为,对债权造成损害。危害债权对债权造成损害,主要是指债务人减弱或丧失其清偿能力以致无力履行债务,满足债权。主要表现为:减少财产或在财产上增加负担,如放弃到期债权即债的免除,无偿转让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或在自己的物上设置限制物权等。 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对债权造成的损害包括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害。以何标准认定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理论上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债务超过债权说认为,应当以债务人的行为造成债务超过债权为标准;支付不能说认为,应当以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支付不能为标准;财产不足偿债说认为,应当以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不具有足够的财产来清偿债务为标准。三种观点均有一定道理,相比而言,赞成财产不足偿债说的较多,其理由是,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的行为以后,其已不具有足够的财产来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就可以认定债务人的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如果债务人在实施该类行为后,仍有足够的财产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就不能认定债务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笔者亦认为第三种观点在实践中较为可行。 三、行使需要的主观条件 ? 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危害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债务人与第三人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明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降低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并危害债权。如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当债务人实施不正当处分财产的行为为无偿时,具备上述客观条件,债权人即可行使债的撤销权。当债务人实施不正当处分财产的行为为有偿时,具备上述主观、客观条件,债权人才能行使债的撤销权。其目的是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效力
[律师回复]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行为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主观恶意;
3、债权人的撤销权,应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提起,债权人中的任何一名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用债务人承担。
4、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权利灭失。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效力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无效。如果已经交付财产,则应根据有偿或无偿及第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因素综合考虑,进而决定是否应撤销合同并返还财产。如果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被撤销,则债务人免除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没有免除,承担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没有承担,为他人设定担保的行为视为没有设定,让与财产的行为视为没有让与。
(二)对受益人和受让人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以后,如果财产已经为受益人或受让人占有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应折价赔偿。但在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下,如果受让人为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则该受让人受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不承担返还义务。
(三)对其他债权人的效力对于债务人实施的转移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由受益人或受让人返还的财产或利益,应作为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由全体债权人对这些财产平等受偿。对于债务人实施的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被撤销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恢复,撤销权人可以在行使撤销权后继续行使代位权,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保证人是不是享有债权人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