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抵押担保责任是怎样的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第三方抵押担保责任是怎样的责任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第三方抵押担保责任是怎样的责任

一、第三方抵押担保责任是怎样的责任

第三方抵押担保责任是指当借款人的贷款资质不符合贷款要求时,要求符合贷款资质的第三方对借款人进行担保,以提高贷款资质,帮助借款人获得贷款。第三人将会保证当事人负有偿还义务。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抵押车被盗的责任应当由什么承担

抵押车被盗的,抵押机构有过错的,由保管抵押车的一方承担责任。抵押车被盗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盗窃属于刑事案件,应向公安部门报警处理。

(2)要求抵押机构承担过错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抵押人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

抵押人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在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第四百零九条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第三方抵押担保责任是怎样的责任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第三方抵押担保责任是怎样的责任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4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8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1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0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3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6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4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第三方抵押担保责任是什么责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第三方抵押担保责任是什么责任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抵押担保包括债务人抵押以及第三担保人抵押,如果这两种抵押同时出现,该如何怎么清偿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是什么让我们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有哪些《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五)《担保法》第56条: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二、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
(四)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五)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六)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59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第三方抵押担保贷款的风险何在
[律师回复] 对于第三方抵押担保贷款的风险何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这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
首先要追索债务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债务再向保证人追索。
其次,看你们三人的担保是分保还是联保,即三人分别承担其中部分金额的担保,还是每个人都对全部债务担保。如果是分保,您只需承担您担保那部分金额的保证责任,如果是联保,而且您是三人中经济实力最强的,有可能先执行您的抵押物。
第三方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 元(rmb)
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 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将担保物交由甲方保管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第三方抵押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第三方抵押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现在需要给一个朋友做担保,现在需要一份第三方抵押担保协议,麻烦各位律师来提供一下。
[律师回复]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 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
(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
1、 倘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
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
3、 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
一、 违约责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 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斩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
二、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
三、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
四、 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
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以上就是第三方抵押担保协议。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59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第三方抵押是怎样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第三方抵押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什么是第三责任险,买第三责任险多少钱
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抵押物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物已
[律师回复] 所谓不得对抗第三人,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合同签订后,如果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抵押物转移,对于善意取得该物的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无权追偿,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债务人即时偿还债权;二是抵押合同签订后,如果抵押人以该抵押物再次设定抵押,而后位抵押权人进行了抵押物登记,那么在实现抵押权时,后位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前位未进行抵押物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例:2000年9月毛某与肖某书面协议约定毛向肖借款10万元用于经营以自有住房抵押担保二年内不能还清借款住房归肖所有。协议当日毛取得借款肖收执毛的房屋产权证。2001年12月毛以原房屋产权证遗失为由补办了房产证随后仍以该住房作抵向一家银行贷款8万元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2002年,毛未按期偿还肖的借款,双方产生争议,肖此时得知该房又被抵押向银行贷款,遂诉之,要求毛偿还借款或以房抵折借款归其所有。判决:毛应予偿还肖的借款10万元;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因为毛将住房抵押给肖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而抵押给银行办理了登记手续。故而银行优先受偿。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59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已售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还要不要再抵押给第三人
[律师回复] 一.房屋未取得房产证咋办房屋不能按期取得房产证的法律责任开发商须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所有权能够依法转移给买受人,这是开发商最基本的一项义务。房屋不能按期取得房产证可能是开发商的责任,也可能是买受人的责任,属于开发商责任的如开发手续不齐全、房屋被查封、办理房产证的备案资料不齐全等,属于买受人责任的如未能缴纳办理房产证前需缴纳的税费等。如因开发商原因,购房人未能按期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已售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问题已售房屋又抵押给第三人的法律责任由于现在房地产开所需资金较大,很少有开发商能够支付全部建设资金,个别开发商为筹集资金,将已售出的房屋再次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这种做侵害到买受人的利益。在房屋销售后,开发商对已售房屋就已没有处分权,如果此时开发商再将房屋进行抵押,是一种恶意的违约行为,应承担因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但这种情况不适用双倍赔偿,只有售房前已抵押且对买受人隐瞒抵押事实的才适用双倍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有什么区别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第一责任人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指导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包括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负责人等;安全事故中的直接参与者为直接责任人。明确的职责分工有助于减少意外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的发生。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抵押人担保的担保债权不超过抵押物的价值吗
[律师回复] 【为您推荐】天宁区律师鄞州区律师铜鼓县律师平江县律师广宁县律师青羊区律师叙永县律师彭州市律师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或者个人有些时候需要大额的资金时会申请贷款,抵押贷款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贷款方式,这就会涉及到抵押人,那么什么是抵押人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吗下面的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抵押人的概念。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当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抵押后,本人只是部分丧失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不能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的权利。
二、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1、“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是担保法的明文规定。《担保法》第三十五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时可以增设担保人,同一债权可以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提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59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关于抵押担保我有一些问题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请问抵押担保有期限吗。对于抵押担保期限有没有什么规定呢
[律师回复] 抵押在很多公司借款中是很常见的。任何事情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对于抵押担保来说,也是不例外的。那么抵押担保期限的规定有哪些呢?在抵押合同中要不要约定呢?
抵押担保期限的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方的法律义务按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不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期间是否有效
约定抵押期间与约定担保期间不一样,约定抵押期间是指抵押合同中约定了这份抵押合同到了某年某月后就无效了,这样的约定与担保期间可能恰好产生冲突,举个例子,2015年3月,甲向乙借了100万元,说好了2015年4月30日还,王某提供了抵押担保,按照法律规定,如果4月30日甲没有还钱,则担保期间为4月30日起,到10月30日结束,但是王某和乙签订的抵押担保协议中,约定抵押担保到6月30日结束,这就是抵押期限,这种情况会导致甲不能还钱的时候,6月30日以后乙的利益没办法保护。
由上可见,约定抵押期限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另外,《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了抵押权行使的期限,即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物权法对抵押权行使的期间有明确的规定,不能由当事人自己约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第三方抵押担保责任是怎样的责任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