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是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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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是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是哪些

一、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是哪些

可转移公司债和可交换公司债的区别在于发行主体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对标的公司总股本和盈利指标的影响不同。可交换公司债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而可转移公司债是上市公司本身。可交换公司债是发行人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份,而可转移公司债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新股。如果是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申请换股的,必须通过托管证券公司发出换股的指令。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第八条

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换股的,应当通过其托管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发出换股指令,指令视同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认可的解除担保指令。

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哪些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6)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7)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8)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9)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的关系是哪些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和公司一样,都是独立的法人,可以作为法人进行相应的各类活动,子公司若有责任在子公司的责任范围内负责。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是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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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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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如何区分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是生活中较为常见的权利,也是特别容易产生纠纷的权利。债产生后,由于各种原因会发生债权转让或者债权转移。债权转让和债权转移都是债权的动态发展过程,两者之间虽然很相似,但是也有非常明显的区别。那么,如何区分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呢区别是什么
一、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二、债务转移与债权转让的区别
1、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债权人将和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也就是说,债务转移时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与债权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也就是说,即使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且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
2、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将加入原合同或完全代替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如果是合同债务的全部转移,则第三人将完全代替债务人成为合同当事人,即使是债务部分转移第三人也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当事人。但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非合同主体,第三人只能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将其作为合同当事人对待。
3、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由于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故而该债务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履行或违约责任。但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由于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当出现债务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时,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而不能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责任。综上,就是“如何区分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回答。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最大特点就是,前者不需要债务人的统一,后者需要债权人的同意。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比较少,债务转移,其实是一种风险转移,有更多的限制。如果遇到这两种情况,需要草拟合同,建议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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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区别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区别是发行主体、发行目的、所换股份来源及担保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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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债务转移,如何进行债务转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如果打算把注销企业的债权债务转由新公司承担,可以采用“新设合并”方式。 二、企业合并从合并方式划分,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一)控股合并 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该类企业合并中,因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成为其子公司,在企业合并发生后,被合并方应当纳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从合并财务报表角度,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 (二)吸收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中因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发生以后被注销,从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角度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其在合并日(或购买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入账价值的确定,以及为了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与所取得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处理。 企业合并继后期间,合并方应将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负债核算。 (三)新设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为新设合并。
公司债务转移怎么转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如果打算把注销企业的债权债务转由新公司承担,可以采用“新设合并”方式。 二、企业合并从合并方式划分,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一)控股合并 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该类企业合并中,因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成为其子公司,在企业合并发生后,被合并方应当纳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从合并财务报表角度,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 (二)吸收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中因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发生以后被注销,从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角度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其在合并日(或购买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入账价值的确定,以及为了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与所取得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处理。 企业合并继后期间,合并方应将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负债核算。 (三)新设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为新设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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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1 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2 发债目的不同。3 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4 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5、抵押担保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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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常是大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适用的法规不同,前者侧重于债券融资,后者更接近于股权融资;发行目的不同,前者的发行目的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不一定要用于投资项目,后者和其他债券的发债目的一般是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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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合同债务转移,合同债务转移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合同债务转移 合同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合同权利人、义务人通过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将合同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一种法律行为。在债务移转情况下,原债务人对原债务将不再承担偿还义务,其义务将由第三人承担。 在市场经济中,合法的合同债务转移行为,可以盘活市场主体的资金,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正确认识和利用合同债务转移,就显得十分重要。 二、合同债务转移的条件 为了加深大家对合同债务移转行为的理解,笔者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总结了合同债务转移应具备的条件,供大家参考。 1、要有有效债务的存在,这是合同债务转移的前提条件。如果合同自始无效或者债务转移时已经晓美,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债务转移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了。因为债务已经消灭,就无所谓债务转移了。 2、被移转的合同债务没有禁止转移的约束。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以及其他不宜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合同转移的标的。 3、债务转移还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债务是一种特定的义务,义务人必须履行,不同债务人的信用、偿还能力是有区别的。如果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就转移到一个信用差、偿还能力差的人手里,债权人的权利就难以得到实现。因此,合同债务转移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方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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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务转移,债务转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合同债务转移 合同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合同权利人、义务人通过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将合同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一种法律行为。在债务移转情况下,原债务人对原债务将不再承担偿还义务,其义务将由第三人承担。 在市场经济中,合法的合同债务转移行为,可以盘活市场主体的资金,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正确认识和利用合同债务转移,就显得十分重要。 二、合同债务转移的条件 为了加深大家对合同债务移转行为的理解,笔者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总结了合同债务转移应具备的条件,供大家参考。 1、要有有效债务的存在,这是合同债务转移的前提条件。如果合同自始无效或者债务转移时已经晓美,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债务转移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了。因为债务已经消灭,就无所谓债务转移了。 2、被移转的合同债务没有禁止转移的约束。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以及其他不宜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合同转移的标的。 3、债务转移还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债务是一种特定的义务,义务人必须履行,不同债务人的信用、偿还能力是有区别的。如果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就转移到一个信用差、偿还能力差的人手里,债权人的权利就难以得到实现。因此,合同债务转移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方才生效。
我表哥最近想把债务转移给了欠他钱的那个人,但是不知道这样可不可以,所以想提前了解一下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我国法律条文没有对债务加入下一明确定义,因此,债务加入只是学说上提出的概念。尽管如此,结合司法实践,债务加入的理论体系其实已较为完整。
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第三人代为履行相比,三者有不少相同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有效、合法存在的,且合同义务能够进行转让;都有债权人、债务人、第三方的存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会涉及到这三方,而在一般债务履行中仅仅涉及债权、债务人两方;在表面形式上,都是由第三方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这是在对案件定性时最易引起争论和混淆的原因所在。
但债务加入与这两者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构成要件不同。债务转移是债务人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在被转移义务范围内,债务人脱离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于原有合同主体被取代,合同变更,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第三人代为履行是由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有合同关系仍保持原样,只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变为第三方。而债务加入是第三方加入到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来,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对债权人的债务,同时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务关系,第三方与债务人承担的合同义务系同一内容,债权人接受即可。
二是债的承担主体不同。债务转移中,债务人的地位被第三人取代。第三人代为履行中,债务人不变。债务加入中,债务人地位不变,依然须承担债务,但合同的义务主体中加入了第三方,与债务人连带的承担责任。
三是法律后果不同。债务转移中,债权人与第三方形成了一个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原有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债权人可要求作为新债务人的第三方承担合同义务,而不再享有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合同义务的权利。第三人代为履行中,仍是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在起作用,债权人不能对第三人提出履约要求,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行为负责。债务加入中,在原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第三人加入到原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形成连带责任,如果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则和债务人共同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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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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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债务置换和债务置换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债务置换是什么意思,有风险吗 债务置换不同于企业之间常见的债务股权置换。它是债券持有人作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 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它也是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使用的一种延长国债到期支付时间的方法,通过发行新的债券来换回之前国家债券持有者手中的即将到期的老债券,一般来说,新债券期限更长,收益更高。债务置换又称为债券置换或者债权置换。 多种原因可导致投资者或债权人可能会同意进行债务置换。在一种债务到期时间之前置换极有可能出现偿还违约的债券是债务置换行为较为常见的动机之一。通常情况下,换得的债券低于预期的执行额度,甚至可能出现亏损出售。该债券的出售到导致原债券持有人所需缴纳的税务款项注销,并提供一定的对等或不对等额度以购买其他相似价值的债券,新债券一般附带较强力的信誉承诺。 绝大多数情况下,所换得的新债券无法达到之前较为相等的价值,所以不会对预计利润为保底而设立强制解除措施,该手段有助于保持投资组合稳定性和债卷的整体价值。新债券的销售会产生新的税收,作为保存债权人利益的最后手段,完成债务置换所得到的新债卷将附带更高的收益,并设立更长久的偿还时间以预计资产收购的结果。 面对债务置换后平台公司的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借助平台公司大拆大建的热情也重新萌发,很多地方又开始新一轮的大拆大建,地价、房价等也在逐步反弹。虽然融资的难度要比过去大很多,但是,有债务置换托底,地方政府对平台公司的融资能力仍然抱有很高的期待。只是不能忘记,现在平台公司每增加一笔负债,都是积聚一分风险,新增债务越多,风险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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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合同债务转移,什么叫合同债务转移,合同债务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合同债务转移 合同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合同权利人、义务人通过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将合同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一种法律行为。在债务移转情况下,原债务人对原债务将不再承担偿还义务,其义务将由第三人承担。 在市场经济中,合法的合同债务转移行为,可以盘活市场主体的资金,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正确认识和利用合同债务转移,就显得十分重要。 二、合同债务转移的条件 为了加深大家对合同债务移转行为的理解,笔者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总结了合同债务转移应具备的条件,供大家参考。 1、要有有效债务的存在,这是合同债务转移的前提条件。如果合同自始无效或者债务转移时已经晓美,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债务转移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了。因为债务已经消灭,就无所谓债务转移了。 2、被移转的合同债务没有禁止转移的约束。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以及其他不宜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合同转移的标的。 3、债务转移还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债务是一种特定的义务,义务人必须履行,不同债务人的信用、偿还能力是有区别的。如果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就转移到一个信用差、偿还能力差的人手里,债权人的权利就难以得到实现。因此,合同债务转移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方才生效。
债务人转移财产,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1、欠款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表现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执行阶段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表现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刑事责任 如果债务人存在以下四种方式转移财产的行为,即: (1)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主观上看,债务人的目的是以表面合法的交易行为掩盖其故意转移财产心理状态。且造成无法履行司法文书确定义务的,应符合刑法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债权人可以向提出控告,由负责执行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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