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被起诉是不是可以退还货物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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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欠货款被起诉是不是可以退还货物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欠货款被起诉是不是可以退还货物
欠货款被起诉是不是可以退还货物

一、欠货款被起诉是不是可以退还货物

不一定可以退还货物。在质量异议期内货物有问题可以退货,如果因为欠款不还的问题,不可以要求退货,但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对方同意退货就可以。

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欠钱三年不还是不是可以起诉

欠钱三年不还是可以起诉的。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民事权利一般在3年后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钱不还超过三年是不是可以起诉

欠钱不还超过三年是依然可以起诉的。如果欠条中有具体的还款日期,那么还款日期届满后三年内,权利人没有主张权利,那么就属于过了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并非不能起诉,只是丧失了胜诉权;

如果欠条中没有具体的还款日期,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从自催告次日起计算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欠货款被起诉是不是可以退还货物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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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输行业的交易习惯。在货物运输合同中,由于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于所运输的货物承担较大的风险,收取的运费与货物价值通常相差甚远,承运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运输合同中通常都订有保价条款,目的在于督促托运人及时准确地申报货物价值,以实现双方在风险分担上的公平。这种做法已经成为货物运输行业的交易习惯,绝大多数国家货物运输法律及国际运输多边条约都对此有规定。比如我国已经参加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规定,在行李运输中造成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承运人的责任以每名旅客1000特别提款权为限,除非旅客在向承运人交运托运行李时,特别声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并在必要时支付附加费。我国法律也不例外,《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针对货运合同专门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对赔偿限额进行约定。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相关条文进一步明确了赔偿限额。因此,本案双方当事人关于货物毁损、灭失赔偿额的约定并非显失公平的条款。
3、格式条款之订立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有关格式条款无效之情形。
首先,本案运输协议第二条未有通过欺诈、胁迫导致国家利益的损害、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形,故而其未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其次,该条款并未规定若被告造成原告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原告财产损失,被告可以免责,故而其亦未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再次,运输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保价关系,即托运人给付保价费用并声明货物价值,如在运输过程中产生货损的情况,承运人按照声明价格进行赔偿。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使承运人承担少于托运人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的赔偿金额,然其一方面并未完全免除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在发生货损的情况下,承运人仍需按照声明价格赔偿另一方面,该条款也免除了托运人对于货物价值的证明责任:如若发生货损,托运人能迅速按照声明价格计算损失并要求承运人赔偿,故对双方而言,该格式条款系双赢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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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是对如何确定货物赔偿额的规定。
(一)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就应当按约定数额进行赔偿。
当事人在合同中可能规定了一个总的赔偿数额,也有可能规定了一个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办理了保价运输,这也实际上是对赔偿额的一种约定。但是要注意在保价运输的情况下,货物受损的赔偿。所谓保价运输就是承运人处理托运人、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的一种方式,即托运人在办理托运货物的手续时或者与承运人签订合同时,向承运人要求进行保价运输,声明货物的价格,并支付保价费。这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对货物损害赔偿额的一种约定。一般情况下,保价额相当于货物的价值。托运人办理保价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保价额。实际损失低于保价额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七条对货物的保价运输进行了规定,该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输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二)当事人对赔偿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承运人赔偿的数额应当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确定。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如果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则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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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普通货物与特种货物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运输合同知识】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对运输、装卸、保管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为普通货物。普通货物分为
一、
二、三等。第十七条对运输、装卸、保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为特种货物。特种货物包括:
1.长大笨重货物指单件(含因货物性质或托运人要求不能分割、拆散的组合件和捆扎件,下同)长度超过6米、或高度超过
2.7米、或宽度超过
2.5米、或重量超过4吨的货物。长大笨重货物按其重量与长度分为:
(1)货物长度6至10米或重量在4吨以上至8吨的为一级长大笨重货物;
(2)货物长度10米以上至14米或重量在8吨以上至20吨的为二级长大笨重货物;
(3)货物长度14米以上或重量在20吨以上的为长大笨重货物。
2.危险货物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贮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3.贵重货物指价值昂贵,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须承担较大经济责任的货物。如:贵重金属、精密仪器、高档电器、珍贵艺术品等。
4.鲜活货物指在运输过程中,需采取保鲜活措施,并需在限定运输期限内运抵的货物。长大笨重货物、贵重货物、鲜活货物的范围及名称详见附表二“特种货物分类表”。第十八条轻泡货物指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33千克的货物,其体积按货物最高、最宽、最长部位尺寸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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