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再审第三人怎么样列明
行政诉讼再审中的第三人参与诉讼的,可以由当事人主动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知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二、行政诉讼遗漏当事人再审怎么样申请
行政诉讼中遗漏当事人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行政诉讼有第三方怎么样写起诉状
行政诉讼有第三方应这样写起诉状:首先,当事人需要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其次,当事人需要写清楚被告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另外,当事人还需要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最后,当事人应签名或者盖章,并写上具体日期。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行政诉讼再审第三人怎么样列明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