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六个月内完成第一审判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二、行政案件的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行政案件的诉讼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其诉讼期限为六个月;不服复议决定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诉讼期限为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多长时间办结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的办结时间一般为九十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需要延长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因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多长时间结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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