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顶替交通事故责任人的人具体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人若是被人顶替的,属于刑事违法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顶包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并不是普通的违法行为。
《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横穿马路的行人出现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横穿马路的行人出现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有:
1、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
2、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行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要求赔偿的如何处理
行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可能涉嫌以下犯罪:
1、在城市主干路及高速路驾驶机动车“碰瓷”的,可对行为人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2、行人“碰瓷”,车主基于受到威胁产生恐惧心理支付钱财,可构成敲诈勒索罪。
行为人在马路上找准机会故意碰撞车牌,趁机倒在地上,以撞伤为由威胁车主赔付医药费,车主不是因为相信“谎言”,而是基于受到威胁产生的畏惧心理支付钱财,数额较大的,构成敲诈勒索罪而非诈骗罪。
3、行为人自残“碰瓷”,车主误以为确系车辆碰撞而支付钱财,构成诈骗罪。
行为人以乘车碰伤为由,当场对出租车司机采用殴打、威胁等方法强行索取对方身上部分钱财,使对方在出租车的狭小空间内处于被其威胁控制之下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的,构成抢劫罪。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顶替交通事故责任人的人具体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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