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能够自动离婚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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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哪种情况能够自动离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哪种情况能够自动离婚

一、哪种情况能够自动离婚

首先,分居再长时间,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从法律上说,没有什么婚是能够自动离的,离婚都是要办手续的。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其次,因分居而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要求双方连续两年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第二,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第三,需经法院调解,且无和好可能。所以说,“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错误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有离婚协议能够离婚吗

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不能算离婚,但是能够离婚。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一个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或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分居多久能够自动离婚吗

分居无论多久都不能够自动离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主动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的方式解决。因分居要求离婚的,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才应当准许。

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能够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能够作为离婚的理由。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能够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两年不能够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能够自动离婚。未办理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哪种情况能够自动离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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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种情况属于自动离婚
按照《民法典》(起施行)中的规定,夫妻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目前,在我国尚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规定。因而,就没有任何一种情况下可以导致夫妻自动离婚。必须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对应的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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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有几种情况?有几种情况?有什么不同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有期徒刑什么意思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我国刑法中适用最广泛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自由刑的代表,而自由刑的地位也曾受到冲击,这主要表现在,许多国家的罚金刑的适用数量占绝大多数,开放或半开放的设施使自由刑的面目有所改变。
二、有期徒刑有哪几种情况
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三、有期徒刑幅度都有哪些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大家此时已经知道有期徒刑什么意思了吧。实践中虽然单罪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刑期在6个月到15年之间。但如果有数罪并罚的情况,那此时需要看总和刑期了。要是总和刑期没有超过35年的话,此时的最高刑为20年有期徒刑。但如果超过了的话,则最高刑可以达到25年。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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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下算是自动离婚
在中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离婚可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实现。协议离婚需双方签署协议,诉讼离婚则需起草诉状,收集证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经审理、受理、送达诉状副本、传票通知和庭审后,当事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当事人需出席庭审,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法院根据双方诉求和证据判定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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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判决能够引起物权变动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诉的类型看,可以分为三种,即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与其对应的裁判则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形成判决。给付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之诉,其主要特征是,双方当事人对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及履行存在争议,在确认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判令义务人履行义务。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之诉,其主要特征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存在的范围进行确认,并不判令另一方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改变或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之诉。形成之诉具有如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对现存的法律关系无争议,只是对这一法律关系是否变更或如何变更有争议。

2)双方当事人只要求对某一法律关系加以变更,不要求解决权利的承受或义务的承担问题。

3)在的变更判决生效之前,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仍然保持不变。  根据上述分析可见,由给付之诉、确认之诉而作出的给付判决、确认判决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变更,只有形成之诉导致的形成判决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进言之,形成判决是对原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内容予以变更的判决。当客体为现存的物时,形成判决则是基于一定的原因明确物的归属权以及确定物权内容的设立和变更后的新状态。因此,的裁判文书中只有具有形成判决性质的判决书才能适用《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由此直接引起物权的变动而无需登记或交付。  此外,的裁定书如果具有明确的对需要登记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因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之裁决内容的,也应适用《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关于具有物权变动内容的调解书能否适用《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而无需登记或交付问题,笔者持否定意见。因为,调解协议签订的过程中,只充当中间人,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内容是否合法作出肯定与否的判断,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并不作出具有法律评价性质的意见,其公权力的介入仅体现在确认协议的合法性上,不具备物权应当登记或交付的公示作用。至于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一效力,乃是指调解书对当事人的羁束力和执行力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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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哪种情况可以自动离婚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夫妻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目前,在我国尚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规定。因而,就没有任何一种情况下可以导致夫妻自动离婚。必须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对应的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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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能够变更抚养费
[律师回复]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
1、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几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二、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1、要变更抚养费,需要弄清楚如何确定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变更抚养费的具体情形:(
1)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增加。(
2)父母如果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可申请较少抚养费。(
3)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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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下能够辞职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哪种情况下能够辞职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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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特殊工种没干够年限,但是合计工令够了,能否提前退休
[律师回复]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按照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不包括其它工种的工作年限,因此,特殊工种没有干够年限,不能提前退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特殊工种没干够年限, 但是合计工令够了, 能否提前退休?
[律师回复]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按照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不包括其它工种的工作年限,因此,特殊工种没有干够年限,不能提前退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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