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犯刑事要坐牢吗?
1、未成年若是构成刑事犯罪也有可能需要坐牢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刑法》对几种特别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作了特殊规定:
(1)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 18条第 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所指又聋又哑的人,是指既聋且哑的人;这里所指盲人是指双目失明的人。
1、未成年承担刑事责任后再起诉监护人可能可以获得赔偿、也有可能不能。
具体是否可以获得赔偿,与未成年的犯罪行为是否导致受害人遭受物质损失有关。
2、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被告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三、未成年犯罪家长会被处罚吗?
1、未成年犯罪家长不处罚家长。
未成年人犯罪应由其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父母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他人经济损失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2、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负有相应的道德责任及对未成人的成长负有的法定监护责任。
如果父母怠于行使监护责任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管是未成年,还是成年人,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都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法院只会处罚犯罪行为人,并不会处罚其家属。对未成年犯刑事要坐牢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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