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怀孕期间能不能提离婚
女方怀孕期间女方能够提出离婚,但男方一般不能提出离婚。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女方在这个时期受法律保护,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是不予受理的。但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女方没工作离婚能不能要小孩
一般情况下,法院根据下列规定决定子女监护权:
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
2、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亲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能够允许;
3、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要求随其生活。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优先考虑:
1、已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的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
5、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生活在一起,应考虑子女的意见。根据上述规定,我们知道妇女通常由两岁以下的妇女抚养,两岁以上需要根据双方的经济收入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一方不同意离婚能够离吗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能够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女方怀孕期间能不能提离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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