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刑后的刑期不是从拘留那天开始计算,而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当事人被判刑的前提是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有犯罪事实,并且根据法律应该判处刑罚。
由此可见,被判刑和被刑事拘留的前提是不一样的。当事人被刑事拘留,说明其涉嫌犯罪,至于证据能够证实其有犯罪事实,还得看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
二、法院判刑会通知家属吗?
1、法院判刑不会通知家属
(1)被告属于成年人的,没有必须通知家属的规定,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2)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罪犯被判刑后,由公安看守所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监狱要经过两个月左右的集训期。集训结束后,才由省监狱管理部门正式分配。正式分配后的五日内,由所在监狱发出家属通知。
2、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三、判刑以后会在哪里服刑?
1、判刑以后可能会在监狱服刑。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2、判刑后在哪里服刑与所判刑罚有关:
(1)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2)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是在判决法院所在地的看守所或是其他监管场所服刑。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罪犯交付执行前,有折抵刑期等情形的使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由当地看守所对罪犯执行刑罚,三个月以上的,要在监狱服刑。一般情况下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是在判决地当地看守所或者监狱服刑,一年以上的会发送回罪犯原省监狱服刑。
(4)无期徒刑的,具体是哪个监狱服刑由法院判决。
(5)对判处死缓以及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采用就近服刑的原则,即在判决地监狱、死刑执行场所执行。
(6)对于未成年犯,服刑地点应当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
3、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被刑事拘留者虽然不一定会被判刑,但若是被判刑了,刑事拘留的时间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折抵刑期。阅读此文后,若是对判刑是从拘留那天算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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