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够要求支付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够要求支付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够要求支付吗

一、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够要求支付吗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再继续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调解离婚放弃抚养费还能再起诉吗

调解离婚放弃孩子抚养权后可以再起诉。

双方离婚后,如果是一方抚养子女的,那另一方要支付一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且由双方协议负担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期限。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作出协议或判决后,不会阻碍子女向父母中的任一方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金额的要求。对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抚养权纠纷起诉流程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后对方要求抚养费应该如何支付

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够要求支付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够要求支付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0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0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2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4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81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3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0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后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够要求支付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后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够要求支付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要求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以下内容。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3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放弃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无论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还是离婚后父母均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无能力抚养孩子的父母可将孩子给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也就是说孩子被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的,孩子与被抚养人不形成养父母、子女关系,孩子与生父母也不丧失父母子女关系。或者给具备收养条件的收养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欲放弃抚养权需要与另一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由确认变更协议的效力,或者出现直接抚养一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可向变更抚养权。
在这里律师建议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无论抚养权是否放弃,父母双方都应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为孩子创造更加健康舒适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离婚起诉后可以要求放弃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离婚放弃抚养权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如果另一方选择同意抚养子女,则今后子女有对方抚养,你只需按时交付子女抚养费即可。但如果夫妻双方均选择放弃子女抚养权,这时由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判决,有关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规如下: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双方中有一方在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下能够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更好的教育、成长环境,则建议由该方抚养,不养轻易放弃子女的抚养权,给予孩子好的身心成长环境,离婚放弃抚养权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放弃探视权能够不支付抚养费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放弃探视权能够不支付抚养费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私生子可以要求母亲放弃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私生子母亲可以放弃抚养权。私生子应该判给谁非婚生子女应该由谁抚养法律要求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应遵循这样一个原则: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二)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三)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四)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作出处理。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私生子有分财产的权利吗要知道私生子是否有分财产的权力,
首先要明确私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力。私生子女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之外生育的子女。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他们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
首先,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即年幼的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其年长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承担监护职责,当他们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年长的婚生与非婚生兄姐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力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3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无论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还是离婚后父母均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无能力抚养孩子的父母可将孩子给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也就是说孩子被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的,孩子与被抚养人不形成养父母、子女关系,孩子与生父母也不丧失父母子女关系。或者给具备收养条件的收养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欲放弃抚养权需要与另一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由确认变更协议的效力,或者出现直接抚养一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可向变更抚养权。
在这里律师建议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无论抚养权是否放弃,父母双方都应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为孩子创造更加健康舒适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放弃探视权能够不支付抚养费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放弃探视权能够不支付抚养费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男方离婚后可以要求女方放弃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无论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还是离婚后父母均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无能力抚养孩子的父母可将孩子给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也就是说孩子被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的,孩子与被抚养人不形成养父母、子女关系,孩子与生父母也不丧失父母子女关系。或者给具备收养条件的收养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欲放弃抚养权需要与另一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由确认变更协议的效力,或者出现直接抚养一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可向变更抚养权。
在这里律师建议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无论抚养权是否放弃,父母双方都应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为孩子创造更加健康舒适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3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后放弃抚养权,反悔要求变更,可以要求赔偿吗
[律师回复] 离婚时,妻子和前夫约定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事后得知孩子被寄养在爷爷奶奶家时,妻子又反悔丈夫,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但因为不符合变更情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孙某和林某因为感情不合,于2013年协议离婚。当时离婚时两人约定,儿子林某某随爸爸一起生活,爸爸独自抚养,若男方没做出对儿子不尽义务和不负责任的事,女方不得上诉追要孩子的抚养权,而女方也不承担儿子的抚养责任。双方还协商,女方每月可探望儿子2次,每月带儿子回家居住2天。  2014年,孙某将林某告到,称林某在两人离婚后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把儿子寄养到了爷爷奶奶家中,自己长期在外面生活,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了很大影响。而且林某每月在孙某前去探望儿子的时候也百般阻挠,不肯让儿子见妈妈。孙某认为,儿子不满2岁,需要母亲,因此请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  孙某表示,当时让前夫抚养儿子,是因为他有个厂子,但现在厂子关了,他也失去了经济来源,而离婚时她自己没有固定住所,所以才同意让孩子跟着爸爸的。而林某则辩称,离婚后他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照顾儿子,厂子只是在处理存货,他的经济收入没有发生改变,而他也没有阻挠前妻探望儿子。  林某表示,孩子出生时一直是爷爷奶奶照顾,已经养成习惯,且家里在居住条件、经济和孩子感情等方面都优于前妻,前妻现在在打理自己的店铺,还有工作,根本不适合抚养小孩。  认为,当时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里约定由男方来抚养孩子,现在孩子妈妈以孩子不满2岁、孩子父亲没按约定让她探视孩子为由变更孩子抚养权,理由不当。最终,驳回了孙某的诉讼请求。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后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抚养方经济状况下降,无法独自承担抚养义务,或是子女出现升学、疾病等情况时,对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后没有法定事由就反悔的,在法律不应予以支持,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诉讼离婚后,孩子放弃抚养权,是否就证明放弃抚养权。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按照《婚姻法》第29条、第30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3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后放弃探视权,对方可以要求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都知道,我们中国自从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之后,无论是自由恋爱,分手还是结婚离婚都相对以前来说更常见了,封建时期,一般都是由自己的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特别是女性,在封建时期基本是没有话语权的,那么离婚后放弃探视权有效吗
一、离婚后放弃探视权有效吗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子女关系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基本原则。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不是离婚双方之间可以自由处分的权利义务。因此,涉及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的权利义务内容,如探望权等,离婚双方是不能作任意处置的,即使进行了处置,这种处置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性质上没有发生改变,只不过双方行使这种权利义务的方式有所不同,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通过具体和直接的照顾、教育等抚养行为来实现和履行其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抚养义务,则主要通过探望和负担抚养费等方式来实现和履行。因此,离婚双方是无权通过协议方式自行放弃对子女的探望权的。不仅如此,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对方实现和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权利义务行为还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另外,从婚姻法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规定的措辞来看,探望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中止,不存在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的可能。
二、不遵守离婚协议的约定,非抚养方频繁探望子女,抚养方提出异议的,应如何处理《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实践中,离异后的父或母频繁探望子女,或违反探望的约定或规定会见子女,以致干扰了子女的正常生活,影响其身心健康。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下列4种情形下,未成年子女及其监护人可以向请求中止父或母探望的权利:
(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者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子女的;
(3)探望权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4)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应当中止其探望权的事由。如果非直接抚养方违反协议,频繁探望子女,且事实上影响了子女的身心健康,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抚养方可以向,请求中止对方的探望权。但是,如果非直接抚养方改正其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探望行为的,经确认可以恢复其探望子女的权利。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子女关系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基本原则。如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男方婚外生子,女方放弃抚养权,怎样追求对方抚养权
[律师回复]
1、男方放弃抚养权、探视权,女方放弃向男方追诉抚养费,上述几项内容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使签字了,也无法约束彼此。因此,建议放弃这种荒唐的想法。在女方出现严重传染性疾病、因伤致残等丧失抚养子女的能力、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虐待、遗弃子女的情形,男方是有权也应当履行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义务的。探望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身份关系所形成的权利,其社会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弥补孩子的家庭破碎感,使其成长阶段享受到父爱与母爱,使其形成健康的人格,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有利于成为完整健康的人和对社会有用的人,放弃探望权的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关于抚养费的问题,虽然司法解释的原则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由一方抚养子女,并由抚养方负担全额抚养费,但是如果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不能满足子女的实际需求,严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依法是不予允许的。
2、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以歧视或虐待。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直至该非婚生子女能够生活为止。
3、男女双方可以协议未成年子女由一方抚养,并由抚养方负担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满足子女实际需要,严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不予允许。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5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规定》10条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3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够要求支付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