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勘察现场能够拒赔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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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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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勘察现场能够拒赔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勘察现场能够拒赔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勘察现场能够拒赔吗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勘察现场不能够拒赔。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勘察现场是保险公司定损赔偿的依据,但是不是进行赔偿的必要前提条件,未勘察的任然要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符合理赔条件的保险公司赔偿,醉酒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是会赔的,但是如果达到醉酒的程度,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或者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是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勘察现场能够拒赔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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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警察应当怎么勘察现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不属于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般以上事故现场勘查,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行进检验或者鉴定。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组织抢救伤者和财物;
(二)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
(三)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清除障碍,恢复交通。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时,应当制作裁决书,分别送交当事人、被处罚人的工作单位和被处罚的机动车驾驶员现属车辆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查员、绘图员应当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可以要求本人签字;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无能力签字的,应当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无见证人或者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后续程序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各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并交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向当事人公开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鉴定材料。
车物损坏的,经物价部门评估后,以修为主,不能修复的可折价赔偿。
在事故未调解前,公安机关可以指定肇事车方垫付死者或伤者的安葬费、抢救费,并预交事故的处理押金。交通事故当事方拒绝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至调解终结移送人民受理止。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死者亲属须在十日内将尸体火化。
伤者住院治疗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转院或自购药品。经医院治愈拒绝出院的,费用由自己负责。伤者出院后,应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治疗终结后,15日内应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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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勘察现场能拒赔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勘察现场能拒赔吗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车辆出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没有查勘现场不能作为不赔的依据,查勘现场是为了确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没有查勘现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客户没有及时报案,二是保险公司查勘员无法赶到,针对
第一种原因,客户可以提供相关事故证明如交警裁决、自行拍摄的事故照片等进行理赔,没有证明的比较麻烦,会面临部分免赔或者拒赔,
第二种原因,由于是保险公司内部问题,故保险公司不能由于自己的工作失误拒绝客户理赔。
发生了交通事故,在24小时内打电话报保险都可以的。
首先应该打电话报警,由交通事故的处理民警来进行现场勘查,
然后做出事故认定。如果肇事双方当事人所受伤害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下,可以用简易程序处理;如果肇事双方当事人所受伤害为轻伤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或者有酒后驾驶、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等情况的,用一般程序处理。你可以在交警勘查现场的时候报保险公司。
然后等交警做出事故认定书以后,吧事故认定书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对照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来做出对你的理赔。
这是不合理的,
首先,在交警的要求下,不让保留现场的情况很多,主要是怕影响交通,这种情况只要有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
其次,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来晚了,对方没有义务等你到来。既然交警在责任认定书上写明各修各车,保险公司可以利用交强险做互碰自赔,就是利用交强险赔偿财险的2020元限额修复你的车,如果超过2020元再走你的商业车损险,如果没有商业车损险就得由你自己承担了。
免赔30%的案件适合于无法找到的
第三方造成你车辆的损失。此案件不是无法找到第三方,交警责任认定书中有标明第三方的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造成保险公司人员未见到第三方不是你的责任,是保险公司没有及时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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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现场勘查】警察应当能怎么勘察现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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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的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属于交通事故,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对经过调查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3、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4、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协助。
5、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
1、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
3、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4、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
5、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
6、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品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进行传唤。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正确的做法是从路面显示的制动轮拖印迹开始,用粉笔或砖头、石块标记出左半中括号“[”,印迹终点用右半中括号“]”标示。如果事故车辆未移动,只标记制动印迹开始点即可。
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
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的程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属于交通事故,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对经过调查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3、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4、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协助。
5、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
1、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
3、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4、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
5、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
6、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品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进行传唤。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正确的做法是从路面显示的制动轮拖印迹开始,用粉笔或砖头、石块标记出左半中括号“[”,印迹终点用右半中括号“]”标示。如果事故车辆未移动,只标记制动印迹开始点即可。
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
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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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属于交通事故,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对经过调查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3、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4、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协助。
5、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
1、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
3、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4、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
5、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
6、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品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进行传唤。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正确的做法是从路面显示的制动轮拖印迹开始,用粉笔或砖头、石块标记出左半中括号“[”,印迹终点用右半中括号“]”标示。如果事故车辆未移动,只标记制动印迹开始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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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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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应注意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应注意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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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应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应注意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全面,要对现场中与交通事故案件所有的元素,包含道路、建筑、设施、标志、标线、车辆及痕迹与附着物、路面痕迹、散落物等等,全面测量与记录,并且各元素之间必须有关联,即不能孤立,便于以后能恢复现场全貌。
2、细致,表现在车辆及其他物体痕迹面积形状、离地高度要详细勘验,明确受力方向及痕迹专向;对路面轮胎痕迹,要分清滚印、压印、拖印、侧滑印痕;对路面挫划痕要查明车辆或物体,那个部位与路面所形成,对路面印痕的各种形态,起末点、变化点等均要细致勘验;对车辆及物体表面附着物的勘验;对人体伤情、衣着、鞋底等的勘验。同时确定接触点,并用粉笔标注,围绕接触点,确定基准点。
3、测量,一般是采取平原道路用直角坐标法测量;山区道路用三角定位法测量,测量时严格按照公安部05年颁布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标准进行。
4、检查,现场检查档位、灯光装备、方向及制动应能等,有的雨天还要检查雨刷器等;有人员受伤的到医院检查受伤部位、外衣痕迹等。
5、固定、提取、保全,对各种痕迹、物证全部采用先固定后提取方式,固定采用文字叙述与照像、摄影多种方法,提取用专用工具,并用无污染纸袋、塑料袋保存。有必要时,还要将肇事车辆扣留于室内停车场,常用的提取有物证如现场遗留的散落物、车内证件、鞋与衣服等,微量物证有血迹、毛发、人体组织、衣服纤维、漆皮等,当然手印、指纹、橡胶、沥青等较少提取,有的也不便提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第三十三条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
第三十四条痕迹、物证等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改变、毁损、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对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品驾驶车辆的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等检材,送交有检验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车辆驾驶人员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不具备抽血条件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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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3、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4、进行其他调查工作。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品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进行传唤。现场勘查程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当做好报案记录。据情况进行大致了解,属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应及时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将案件移送至主管部门,且及时通知报案的相关当事人。经现场勘查,案件确属交通事故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案件,经负责人批准,应书面通知当事人。以上事故的现场勘查,一般不得少于两人数人。属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案件,地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必要时应当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到现场。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其认为必要时也可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由管理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派员进行。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应当立即进行伤者及财物的抢救;然后收集物证、寻找目睹事故发生的证人,并制作勘查材料;最后清点现场遗留的物品,做好清理疏散工作,恢复道路的正常通行。绘制的交通事故现场图须有勘查员和绘图员的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也应签字,不在现场或不能签字的由见证人签字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字且无见证人的,将情况如实记录在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遗留的物品应当予以保护,除物证外应及时返还当事人,找不到物主,暂时无人认领的要妥善保管。
为什么警察在勘察案发现场时在死尸上画白线?
[律师回复]
1、全面,要对现场中与交通事故案件所有的元素,包含道路、建筑、设施、标志、标线、车辆及痕迹与附着物、路面痕迹、散落物等等,全面测量与记录,并且各元素之间必须有关联,即不能孤立,便于以后能恢复现场全貌。
2、细致,表现在车辆及其他物体痕迹面积形状、离地高度要详细勘验,明确受力方向及痕迹专向;对路面轮胎痕迹,要分清滚印、压印、拖印、侧滑印痕;对路面挫划痕要查明车辆或物体,那个部位与路面所形成,对路面印痕的各种形态,起末点、变化点等均要细致勘验;对车辆及物体表面附着物的勘验;对人体伤情、衣着、鞋底等的勘验。同时确定接触点,并用粉笔标注,围绕接触点,确定基准点。
3、测量,一般是采取平原道路用直角坐标法测量;山区道路用三角定位法测量,测量时严格按照公安部05年颁布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标准进行。
4、检查,现场检查档位、灯光装备、方向及制动应能等,有的雨天还要检查雨刷器等;有人员受伤的到医院检查受伤部位、外衣痕迹等。
5、固定、提取、保全,对各种痕迹、物证全部采用先固定后提取方式,固定采用文字叙述与照像、摄影多种方法,提取用专用工具,并用无污染纸袋、塑料袋保存。有必要时,还要将肇事车辆扣留于室内停车场,常用的提取有物证如现场遗留的散落物、车内证件、鞋与衣服等,微量物证有血迹、毛发、人体组织、衣服纤维、漆皮等,当然手印、指纹、橡胶、沥青等较少提取,有的也不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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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勘察现场可以拒赔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勘察现场可以拒赔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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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沿车辆行驶路线寻找现场痕迹
法证之父罗卡曾经说过“凡走过必留下痕迹”.所以在勘查现场时,我们需要注重对现场痕迹的发现与分析,这样才有助于更真切的了解事故发生时的情况,以便划分责任。那么我们需要寻找哪些痕迹呢?
(1)刹车印迹。车辆遇情况采取紧急制动后与地面磨擦会出现炭黑拖印。
(2)碰撞、碾压、刮、擦、挤等痕迹。车辆与车辆、车辆与行人、车辆与牲畜、车辆与其他物体接触后双方留下的痕迹。
(3)现场遗留物。车辆发生碰撞后所剥落的漆皮、玻璃碎片、脱落破碎的汽车零件。
2、确定肇事接触部位
接触点是形成事故的焦点,又是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确定肇事接触点,对处理事故起关键作用。接触部位是多种多样的,要经过深思熟虑,全面细致地进行分析。
3、判断与分析
收集好各种证据以后,对这些证据进行整理、判断和分析。判断哪些证据是可以用来认定该起事故责任的,哪些证据似乎与该事故无太大关联的。
通常,现场查勘人员经过现场拍照、测量以及收集物证、人证后应
首先判断分析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其次,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需要,还应对肇事车辆的车速、碰撞接触点,以及现场的痕迹进行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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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勘察现场能不能拒赔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勘察现场能不能拒赔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不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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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承包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3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_________
1.4岩土工程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1.6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1.7承接方式:_________
1.8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第三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序号│报告、成果、文件名称│数量│内容要求│交付时间│
第四条工期
本岩土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议定。
5.2本岩土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5.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
│拨付工程费时间│占合同总额(工程进度)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
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6.1本岩土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人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6.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7.1发包人责任
7.
1.1发包人按本合同
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
7.
1.3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承包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
7.
1.4开工前,发包人应办理完毕开工许可、工作场地使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障碍物清除等工作,及解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有关问题,并承担费用;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发包人应解决承包人工作现场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
7.
1.5发包人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对承包人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并承担费用。
7.
1.6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
7.
1.7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
7.2承包人责任
7.
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7.
2.2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7.
2.3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
7.
2.4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文物等。
7.
2.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100%的费用。
8.3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费(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工期顺延,发包人还应承担滞纳金。
8.4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8.5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发包人、承包人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人的,则应向承包人支付停、窝工费。
9.2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条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0.1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10.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人、承包人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人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人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10.4工程完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人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10.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10.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承包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鉴证意见(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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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纠纷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所谓工程勘察,是指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以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的勘察成果资料,以及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
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我国法律对于勘察单位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如《建筑法》第12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勘察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勘察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设部于2001年7月25日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具体规定了勘察单位的资质等级标准。按照这些规定,从事勘察工作的勘察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证书、工程勘察收费资格证书和工商登记手续。没有资质的勘察单位不得从事勘察工作,勘察单位也不得超越资质从事勘察工作。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样本
[律师回复] 对于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样本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承包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3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_________
1.4岩土工程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1.6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1.7承接方式:_________
1.8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第三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序号│报告、成果、文件名称│数量│内容要求│交付时间│
第四条工期
本岩土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议定。
5.2本岩土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5.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
│拨付工程费时间│占合同总额(工程进度)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
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6.1本岩土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人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6.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7.1发包人责任
7.
1.1发包人按本合同
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
7.
1.3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承包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
7.
1.4开工前,发包人应办理完毕开工许可、工作场地使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障碍物清除等工作,及解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有关问题,并承担费用;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发包人应解决承包人工作现场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
7.
1.5发包人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对承包人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并承担费用。
7.
1.6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
7.
1.7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
7.2承包人责任
7.
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7.
2.2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7.
2.3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
7.
2.4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文物等。
7.
2.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100%的费用。
8.3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费(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工期顺延,发包人还应承担滞纳金。
8.4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8.5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发包人、承包人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人的,则应向承包人支付停、窝工费。
9.2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条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0.1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10.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人、承包人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人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人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10.4工程完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人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10.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10.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承包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鉴证意见(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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