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担保分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如果欠债人已无力偿还,则一般与连带的区分意义就不大了,债权人当然可以向担保人追偿,可通过诉讼后申请强制执行,查封财产,拍卖还债,如果还无法全部清偿,则执行结案,余债成为损失(或称之为自然债务,已不能通过法律方式救济)。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诈骗债权人起诉担保人是否可以
债务人如果被认定为诈骗,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随之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债务人被认定为诈骗,需要看担保人是否有共同欺骗债权人的行为,或者即使担保人没有参与诈骗,却事先知道债务人有诈骗意图;
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在债务人被认定为诈骗的情况下,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从而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债权人可以起诉隐名股东吗
可以起诉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显名股东应该对应负责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承担,股权的登记股东与实际股东不符的,应以登记股东为准。善意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显名股东不得以隐名股东为实际股东予以对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债权人可否起诉担保人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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