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期间假期能否折抵?
1、在拘役期间若是请假、情节期间依旧计算刑期,故此不存在假期折抵刑期的问题。
是否准许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回家,应当根据其在服刑期间表现以及准许其回家是否会影响剩余刑期的继续执行等情况综合考虑,由负责执行的拘役所、看守所提出建议,报其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2、拘役的特点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犯罪前科
前科属于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
二、被法院判拘役后看守所一定会收押吗?
1、被法院判拘役后看守所不一定会收押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2、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
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三、曾经被判拘役办身份证时能查到吗?
1、曾经被判拘役办身份证时能查到
公安机关身份信息管理系统与违法犯罪记录系统是不同的管理系统,需要不同的工作人员获得授权后才可以查询、使用。有案底的人办理身份证时,只要不是在逃犯,工作人员是看不到案底信息的。违法犯罪记录,只有办案机关经过授权才可以查询。
必须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手续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查阅,而且除了国家机关或律师基于办案需要可以查询之外,一般个人或单位是不能随意查询案底的。所以在办理身份证时并不能看到案底。
被法院判处拘役处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是可以请假的。阅读此文后,如果依旧对拘役期间假期能否折抵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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