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确权诉讼诉状提交给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房屋确权是一种房屋保障制度
房屋确权之后自己可以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很多的权利。同时也能对房屋进行相关的处理,比如转让、抵押等等行为。
二、只有户主才可以办理房屋确权手续吗?
1、并不是只有户主才可以办理房屋确权手续
农村地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政策为基础,所以是以家庭为单位确权登记,一个家庭的户主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只是代表全家人进行签字确认,与其他家庭成员一样,都是共同承包人而已,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力。
2、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
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图纸一式三份,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3、农村房屋确权的好处
(1)农村房屋使用权一般不需要,房屋的矛盾都是侵权引起,房屋早已与分配时就已经完成确权行为,村里应有原始分地记录,如发生矛盾,调取房屋原始记录,都有尺寸位置的详细说明,对方是否侵权一目了然,所以不需要再次确权;
(2)农村房屋确权一般是村集体统一申请确权,政府和法院都不会受理单个村民房屋确权,法律没有规定单个村民确权条例,因为在分房屋时已经由土地管理部门按户确权好了,并且都登记造册,所以原则上不再受理细部划分的确权申请;
(3)农村房屋使用权,如果受理了是因为办事的工作人员不懂政策法规,所以也不会有结果,遥遥无期。但是政府和法院都可以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并做出公正裁决。
三、土地没有确权被征收怎么办?
1、没有确权的土地若是被划分为征收范围,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向政府提出确权的申请。
土地没有确权被征收,可以与人民政府进行协商解决。没有确权的宅基地可以先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确权,申请确权一般向乡镇政府或县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般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被占用的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我国基本上遵守一户一宅的政策,在面临拆迁的时候,政府会根据此政策进行征收,但是新宅基地的腾退理应得到其他的相应补偿。
发生房屋确权纠纷之后,若是采取起诉的方式处理纠纷。需要收集相关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书写、并向法院起诉民事起诉状。对房产确权诉讼诉状提交给哪个法院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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