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咋办?
可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3)当事人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三、起诉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四、起诉离婚法院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五、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流程有哪些?
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
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咋办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女方想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男方同意并且对其他事项也有一致的意见。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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