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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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如何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如何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如何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索要孩子抚养费,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

如果不执行的是法院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男方需要给孩子的抚养费是什么

子女的抚养费给多少和负担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等子女出生后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离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的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如何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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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阿姨最近离异了,想要咨询一下,如何向父母追索抚养费?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基于身份关系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基于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请求权虽然与身份关系有一定的联系,但从性质上看,仍然属于财产权,因此,当事人请求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笔者对此基本认同,但认为在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上,需要区分和考虑不同情况。
如在离婚时已经就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及数额作出约定,那么,抚养费请求权已明显转变为一种期限数额明确的债权,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没有按期支付,则被抚养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对于各期抚养费,应从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时效。
如果离婚时并未处理抚养费问题,则在需要抚养的期间,义务履因侵权的行为和事实处于持续状态,或者,一方并不知道其抚养义务存在,即不存在侵权问题,这两种情况下,都无从确定时效起算点。但,前一种情况下,子女成年之日起,侵权行为终了,因此应从次日起起算二年诉讼时效。后一种情况下,虽不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的问题,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自子女成年之日的次日起应当起算二十年诉讼时效。
。如何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回答,可以参考以上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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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索子女抚养费
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另一方索要抚养费用,若果协商起不到作用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解决抚养孩子所需的相关费用。需要注意的是,需要以子女代理的身份进行起诉,而且法院也要是另一方的户口所在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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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否追索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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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否追索抚养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后能否追索抚养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唐某与付某相识恋爱,同年12月生一子取名唐小鸣(化名),随后结婚。一段时间后,唐某发现付某与他人有婚外性行为,于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唐小鸣由付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唐某所有,由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后唐某发现儿子非自己亲生,遂向,要求付某返还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因受欺诈而给付的抚养费共计16000元。
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了女方与他人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离婚后,能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
本案中,唐某与唐小鸣的关系属于欺诈性抚养关系。所谓欺诈性抚养关系,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后,妻明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还使其(前)夫承担对该子女的抚养义务。
如何处理本案中欺诈性抚养关系对此,观点不一。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有权追索全部抚养费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有权追索部分抚养费,即原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的抚养费不应返还,但在双方离婚后承担的抚养费,应予以返还
第三种意见认为:被告对原告在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应当全部返还至于原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骗支出的抚养费,由于双方离婚时夫妻财产已由原告一人分得,且考虑到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原则,被告应酌情少返还或者不予返还。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因为这样处理,不仅维护了原告的诉讼权利,又能为儿童的成长创造较好的经济条件。
最高人民在1992年4月2日《关于夫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中有明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了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育费,受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骗方支出的抚育费用应否返还,因涉及问题比较复杂,尚需进一步研究。但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全部由男方分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骗方支出的抚养费不予返还。”本案中,唐某与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付某隐瞒小孩是与他人通奸所生的事实,致使唐某误将唐小鸣当成自己的亲生子进行抚养。从法律上讲,唐某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虽然对唐小鸣进行了抚养,但他并非小孩的生父,也非小孩的养父、继父,故无法定的抚养义务。根据复函中的规定,对于唐某在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付某应当全部予以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骗支出的抚养费,由于唐某与付某离婚时,夫妻财产已由唐某一人分得,且考虑到付某还要抚养小孩、收入很低的情况,故对唐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可判决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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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抚养费用的问题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追索抚养费用的问题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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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同居生子追索抚养费应该要怎么索要?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因为同居生了孩子,对方在索要抚养费。
[律师回复] 直接前往男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非婚生子女如何索要抚养费:
婚姻关系以外的两性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有违社会的道德准则。但随之而来的非婚生子女本身是无辜的,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1、双方承认亲子关系的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2、对方不承认亲子关系的:
一些人女方担心男方不承认孩子关系而不找男方索要孩子抚养费,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可以做亲子鉴定,对方拒做亲子鉴定可能败诉。
很多当事人担心非婚生子女的生育证明手续不齐全,如果孩子生父在法庭上拒不承认与孩子的关系,也不做亲自鉴定,自己无法举证。其实对于非婚生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案件,在确定关系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方便的话可以收集同居期间的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简单证明,或邻居的证人证言以证明存在同居关系。但确定血缘关系的最直接准确的证据莫过于亲子鉴定。到了法庭上,如果对方认可与孩子的关系,女方便不用再举证;如果不认可,可以当庭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以上就是对同居生子追索抚养费应该要怎么索要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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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抚养费诉讼费是多少
追索抚养费的诉讼费一般是每件交纳50元即可,不过,具体要看追索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法院是根据原告方要求被告方每个月支付的抚养费的标准来收取诉讼费的,如果追索的抚养费每月已经超过了1万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的比例交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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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何向亲生父亲索要抚养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向亲生父亲索要抚养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你已经满22周岁已经成年,你所说的在校生没有具体说是大学还是高中,如果是在校大学生,如果你说的情况符合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生活的,你可以要求你的父母给扶养费。如果不属于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生活的,则不属于以上条款所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已经成年并且引进进入大学的,负有抚养义务的父母可以停止抚养。因此,在法律上并不能以你的父亲不尽抚养的义务要求其给付抚养费。但是如果确实有困难,你可以找你的父亲商量,跟他说明情况讲明你现在面临的困难,请求其支付一定的学费和生活费。同时也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的方式,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完成学业。
如何向亲生父亲索要抚养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向亲生父亲索要抚养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你已经满22周岁已经成年,你所说的在校生没有具体说是大学还是高中,如果是在校大学生,如果你说的情况符合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生活的,你可以要求你的父母给扶养费。如果不属于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生活的,则不属于以上条款所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已经成年并且引进进入大学的,负有抚养义务的父母可以停止抚养。因此,在法律上并不能以你的父亲不尽抚养的义务要求其给付抚养费。但是如果确实有困难,你可以找你的父亲商量,跟他说明情况讲明你现在面临的困难,请求其支付一定的学费和生活费。同时也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的方式,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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