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主次责任是怎样的意思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是指,交通事故中两方或者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均有过错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是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还是次要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定责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定责标准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过错和案件事实依法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二级交通管制是指什么意思
二级交通管制,指的是出于某种安全方面的原因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交通路段的车辆和人员通行进行的控制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遇有大雾、沙尘暴、暴雨等影响能见度的天气,应根据能见度情况实行分级管制:
(1)三级管制:能见度在100米以上200米以下(现场判断依据:高速公路车道分界虚线一实一空长15米)时,实行三级管制。管制路段临时限速80公里/小时;通行车辆必须开启雾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保持车间距不小于80米;
(2)二级管制:能见度在50米以上100米以下时,实行二级管制。管制路段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三超”车辆及重载大型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管制路段临时限速60公里/小时;通行车辆必须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保持车间距不小于50米;
(3)一级管制:能见度在30米以上50米以下时,实行一级管制。管制路段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三超”车辆、大型客货车辆和后雾灯不亮的小型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管制路段临时限速40公里/小时、禁止超车;通行车辆必须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保持车间距不小于30米;
(4)特级管制:能见度不足30米时,实行特级管制。除重要领导特别紧急公务、紧急抢险救护等特殊车辆在警车带道下通行外,管制路段禁止其他各类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已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须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及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以不超过20公里/小时的速度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进入服务区休息。
2、遇有冰雪天气,应根据路面积雪结冰情况实行分级管制:
(1)三级管制:正在下雪但路段(桥面)尚未积雪、结冰,实行三级管制。管制路段不限制通行车种,通行车辆必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保持安全车间距。能见度在100米以上200米以下时,临时限速60公里/小时;能见度在50米以上100米以下时,临时限速40公里/小时;能见度不足50米时,临时限速20公里/小时;
(2)二级管制:路段(桥面)积雪尚未结冰,实行二级管制。管制路段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通行车辆必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临时限速60公里/小时,保持车间距不小于80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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