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借车出事故车主有没有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车主借车出事故车主有没有赔偿责任问题带来帮助。
车主借车出事故车主有没有赔偿责任

一、车主借车出事故车主有没有赔偿责任

车主借车出事故车主如果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车子借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是否有责任,怎么规定?

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下借给别人的车子,出了事故,车主是没有责任的。

其他特殊情况是指:

一是出借这辆车的人没有主动询问对方“有没有驾驶证”“以前有没有因喝酒而驾驶过并且还被交警处罚了”或“平时喜欢喝酒、打电话驾车吗”;

二是出借这辆车的人明知道这辆车哪里出现了问题,例如刹车不灵,但是在借车给对方的时候没有告诉对方。

像这两种情况所造成另一方驾驶这辆车出了事故,那这个责任就是出借人的责任了,那相应的赔偿就是出借人来接受。

如果这两种情况都不包括,然后使用这辆车的人出了事故,那就先由这辆车所买的保险公司按照所买的比例进行一定的赔偿;

如果保险公司赔偿了还剩下一部分那就是由使用这辆车的人来赔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车主将车借给别人开如果出事故是谁的责任

因借用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如果出借汽车正常年检,借用人有相应驾驶资格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不负法律责任。

2、如果出借汽车车未正常年检(包括无行驶证),或借用人没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车主借车出事故车主有没有赔偿责任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车主借车出事故车主有没有赔偿责任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1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4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2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7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7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6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3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2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2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7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1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借车出事故车主有责任吗
车辆出借时发生事故,车主责任视情况而定。若车主无不当行为或车辆无瑕疵,则无需担责。若车辆有瑕疵且车主知晓,或车主明知驾驶者无资质、醉酒、服药等,则需担责。事故发生后,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商业险约定赔偿,若无保险或不足,由肇事方承担。事故处理需及时报案并配合调查。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借车发生车祸车主要赔吗,借车车主承担
[律师回复]
一、借车发生车祸车主要赔偿吗现实生活中朋友借车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但出借人把车借出时心里难免会担心,因为如果车子出事了就得找我,这是人们的普遍的认识。在《侵权责任法》正式生效以前,车主的担心是必要的,也是有法律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了一种模糊的处理方式,只是规定机动车一方,至于是驾驶方还是车主等并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车主和借车人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明确。对此问题也一直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各地做法也不一致。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正式生效,对车辆所有人和借用人的赔偿责任划分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见车主在这种情形下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出借的车辆发生事故,如果不能证明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车主就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相信很多车主都很迷茫或者说不懂,特别是哪些不是车主自己驾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那么,现在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总结下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况
(一)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二)驾驶员为职务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
(四)不承担责任:
1、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五)车主出租、分包车辆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0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车出事故车主有责任吗
关于车辆外借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问题,其核心在于车主在此类情况下是否应该为事故负起法律责任。具体判定标准即在于车主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行为是否具有不当之处。首先,如果车主在事故发生时并无过错表现,那么他便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反之则需要按照相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债主篡改借条借条还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具体看情况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时,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债主私自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的,则本金部分是有效的。
2.有些有担保的借款已经过了保证期间,依照担保法规定担保人已经免除了,因此债主只能找债务人还钱,可是债务人确实没钱还。对于这种情况,个别债主就篡改借条中还款时间,意图让担保人重新背上担保责任。其实债主的单方面修改行为是无效的,担保人无需再承担担保责任。
《刑法修正案
(九)》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0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车后出车祸车主有责任吗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应由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的,比如明知对方无驾驶资格而出借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意是相应的而不是连带赔偿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车后出车祸车主有责任吗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借车后出车祸车主有责任吗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个人借款借条要怎么写主要内容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人借款借条要怎么写主要内容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三)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借条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二、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因债权债务纠纷至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借款借条应该怎么写以及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的相关内容。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0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个人借款借条要怎么写主要内容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人借款借条要怎么写主要内容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三)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借条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二、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因债权债务纠纷至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借款借条应该怎么写以及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的相关内容。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车后出车祸车主有责任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车后出车祸车主有责任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车主借车出车祸撞死人车主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第 (三)项,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应当分别依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 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一)酒后,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后,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车主借车出车祸,撞死人,车主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第 (三)项,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应当分别依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 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一)酒后,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后,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车主借车出事故车主有没有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