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根据有关规定,在某些方面有优先于普通股的权利。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优先股的,只有股份有限公司能发行优先股,且仅限于以下三类:
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相关上市公司,能公开发行优先股;
2、所有上市公司和特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能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3、在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中,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的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能按照报送的方案发行优行股。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注册地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程序呢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尽职调查与辅导。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3)申请文件的申报。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将申请文件进行预披露,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意见,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初审结束后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5)路演、询价与定价。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能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能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当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三、有限公司能一人持股的吗
有限公司能一人持股,股东可在设立公司时申请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有限责任公司能发行优先股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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