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不能退股,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不能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不能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不能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如何缴纳出资
股东要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缴纳出资;能不能以货币出资,也能不能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不能用货币估价并能不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如果以非货币出资的,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能不能用货币出资,也能不能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不能用货币估价并能不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大多基于股东之间的信任与了解。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既具有资合性,又具有人合性,如果人数太多,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同时,众所周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中小型的经济组织,将股东人数限制在五十人(含)以下,更利于公司进行重大经营决策时的协调。
股东能不能是自然人,也能不能是法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只要是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都能不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当人数超过50人时,也能不能由多人设立一家公司或合伙企业,再由该公司或合伙企业作为股东新设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不能退股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不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能不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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