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提前解除取保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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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怎么样提前解除取保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怎么样提前解除取保

一、怎么样提前解除取保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监视居住。解除取保、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被逮捕后怎么样取保

被逮捕后经下列流程才能取保: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可以由其本人或其亲属向办案单位提出取保的书面申请;

2、由办案机关决定是否予以取保,决定取保的,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3、交由公安机关对其予以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醉驾取保怎么样进行

醉驾取保,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怎么样提前解除取保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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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函能不能提前解除,银行履约保函可以提前解除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银行保函办理操作流程
1、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或第三者信用保等。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缴纳保函费用:每笔按保函金额的5‰一次性收取,最低为100元后,可对外开出保函。办理履约保证函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工程承包合同或购销合同的原件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办理履约保函需要先至中国人民银行申领贷款卡,贷款卡的申请表格可至贵司开户银行信贷部领取(找个信贷员就可以了),按照封二上的要求准备齐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国税地税证、前一年及即期报表等等,填妥贷款卡申请表格,让银行在第一页“推荐银行”处敲个公章就可以去人民银行办理了。目前贷款卡的申领费用应该是400元,资料齐全的当天就可以办出的。
合同变更或解除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前提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
一、合同变更的条件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其规定。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效力的行为。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并采取适当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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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样提前解除取保候审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要怎样提前解除取保候审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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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赁合同的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条件有约定和法律规定两种,解除的方式有双方协商解除和一方申请解除。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但对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没有规定,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
合同法对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了一些规定,如规定不定期租赁时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我们认为,当房屋无法使用或者难以使用时,承租人可以在租赁期内提前解除合同,对承租人解除合同条件应严格掌握。
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因此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合同于租赁期间届满即告终止。但是当事人于合同约定的期间届满时也可以续订合同。续订合同又称为期限更新,它不同于一般合同中履行期限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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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协议解除,即双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
二是法定解除,即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出租方可不返还对方预付的半年租金及保证金(这些钱应作为出租方的损失赔偿予以扣除,两年合同履行完毕的租金应不止这个数),如果承租方不同意,可由其到通过判决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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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可以提前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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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请问:1、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一条是仅仅针对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平均工资三倍的人是吗?2、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平均工资三倍的人如果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20年,必须支付20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吗?
[律师回复] 你好,
首先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那么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如果公司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如果外来务工未签订合同,则无法按条款进行维权,但是可以获得其他相关赔偿回复时间::22:50 回复律师:沈辉律师 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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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女士,我一朋友最近想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麻烦咨询下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诉讼范文模板是什么?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以下就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诉讼范文的内容以及格式。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姓名: 所在单位: 通知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邮寄( )、媒体公告( )、其他( )
  公司经办人: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完全阅读并理解其内容。
  员工签收: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 )号
  同志:
  您于 年 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岗位是 。现因下列第____(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 年 月 日签订的为期 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1.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 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 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 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7.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 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0.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1
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请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我朋友的贷款想要还一部分,这是第一次,还不知道合同长什么样,请帮忙提供提前解除按揭合同样板参考
[律师回复]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户(还款帐户) 帐号 :
  结算户/储蓄户(1) 帐号 :
  
(2) 帐号 :
  
(3) 帐号 :
  合同签订地:
  特别提示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甲方一定积极解答。乙方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下称“抵押物”),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产情况
  房产地址: __________市 区 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____ 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 ___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贷款与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帐户。
  
二、贷款期限共 ___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
  
三、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_ %的首期款项;
  
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
  
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帐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利率及计息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 ___‰(年___ %),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
  
二、根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1月1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第四条 还 款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开立还款帐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帐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为一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 __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 ____期。
  
三、乙方选定按第___ 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数
  月还款额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月利率)贷款期数- 1
  
2、第二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
  合同本金
  月还款额 = __________________+当期未偿还本金×月利率
  贷款期数
  
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逾期后,乙方必须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
  第六条 提前还款
  
一、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但须至少提前30日并不可撤销地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万元并为其整数倍,且应先偿还当期还款,再偿还部分贷款。
  
三、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 抵 押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手续或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抵押备案证明或他项权证必须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清偿完毕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抵押关系终止,甲方应在 日内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有效证件及有关文件交还乙方,并出具书面证明交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第八条 保 险
  
一、乙方应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财产险,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投保金额应不低于贷款本金额的105%,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发生损毁等保险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接受赔偿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在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二、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材料;
  
三、有权随时了解、查阅和索取乙方各种经营活动、财产状况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的文件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开户银行、帐号及存、借款余额情况、银行进帐单)甲方承诺对上述资料予以保密;
  
四、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项;
  
五、有权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六、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贷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七、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金额及应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第
三、
四、
五、
六、
七、八款约定的义务,或故意阻碍甲方行使、实现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
九、十款约定的义务持续10个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而危及甲方债权的实现的;
  
(四)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缺乏偿债诚意、偿债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或丧失的;
  
(五)乙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二、 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三、 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出租抵押物 的,应当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长于授信期限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抵押物拆迁的,应当通知甲方;赠与抵押物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处置的其他约定 .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实的一切与贷款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五、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和已设定抵押等情况的;
  
六、乙方应主动(并非必须接到甲方通知时)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七、乙方应办理该房屋有关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购买财产保险等;
  
八、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资金使用、消费和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监督;
  
九、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济收入、资产转让等重要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如发生对其正常经济收入构成威胁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财产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不发放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乙方未能按时还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发放的贷款均视为到期债权,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债权;
  
2、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加收 计收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有权依法处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全部债权本、息和费用。若该帐户的币种与债权币种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当日汇率折算成债权币种以实现债权;
  □其他 .
  
5、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应于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乙方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贷款才相应展期;否则作逾期处理。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贷款合同继续执行。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十四条 公 证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
  □本合同若经公证机关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务人未能按期清偿所欠甲方的债务本、息和其他从属费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虽经公证机关公证,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2、 在 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各方确认:_____________银行总行有权直接或授权任何机构取代甲方处理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第十六条 乙方的特别陈述
  
一、乙方承诺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本合同对乙方所设定的义务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然有效。
  第十七条 附 则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担保合同、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附件
  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项下甲方经办人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及有关机关 各执___份。
  第十八条 符号的意思表示
  在□里打√表示选择该选项,在□里打×表示不选择该选项。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空栏不足可另附页)
  合同各方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以上是提前解除按揭合同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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