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抚养权的争取: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有抚养能力的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优先考虑孩子归其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诉讼子女抚养权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者。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者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男方和女方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完全是平等的,女方想要获得抚养权,不代表法院一定会把抚养权判给女方,例如孩子低于两周岁,但是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不适合跟孩子共同生活的,抚养权是有可能判给男方的。
三、离婚诉讼子女抚养权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1、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
包括工资单、缴税证明、银行存款单、产权证书等,充分的经济实力是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对争取子女抚养权非常有利。
2、证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材料。
抚养人的道德品质、人际关系、教育程度、价值观等特性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性格产生极大的影响,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所以应该尽可能提供一些展示自身素质的证据,如学历学位证书、获得的各种荣誉、参加义工及献血等活动的证明等。
3、证明子女抚养环境的材料。
一方面是居住情况,如一方的房产带好学位、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生活、就学都更为有利,取得抚养权的机会就更大;
另一方面是家庭成员情况,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因此说,夫妻离婚诉讼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如果子女的年龄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情况下是跟随母亲一方生活;夫妻一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如果夫妻一方有抚养能力的,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子女与夫妻一方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成长的,可优先考虑孩子归其抚养,以上的看法为离婚诉讼子女抚养的回答。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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