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后装修公司临时加价可以解除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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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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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签合同后装修公司临时加价可以解除合同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签合同后装修公司临时加价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签合同后装修公司临时加价可以解除合同

在签合同后装修公司临时加价的情况下,业主应先了解清楚装修合约中是否有相关的约定,要是双方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已经约定好此种情况下能解除合同的,那业主就可以废除装修合同。装修合同中没有约定好相关约定时,要是装修公司出现不合理的临时增加装修费用的情况,那么业主就可以去相关的工商物价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成立后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成立后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

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不定期合同。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六)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可以解答您所面临签合同后装修公司临时加价可以解除合同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可以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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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买了新房,与一家装修公司都签了合同了,后来发现该公司存在装修价格欺诈的行为,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价格欺诈是可以报警的,但是这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由民警调解处理。
关于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定
一、《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二、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
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
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
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三、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这是对遇到装修价格欺诈这种情况怎么办的相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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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可贺,门面要装修了,就可以做我的小生意了,装修包给别人做,因此想要一分个人装修合同范本简单版,简单版哦。
[律师回复] 个人装修合同范本简单版(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 工期延误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1.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
1.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
1.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1
2.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
2.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
2.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
2.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
2.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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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您好,我弟弟买了一套房子,本来是和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的,现在要解除合同,装修未施工添加费用解除合同违约金多少钱
[律师回复]
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想了解实际情况下,合同违约金赔偿金额是多少吗?快告诉律师您的情况,获取准确的赔偿金额吧。
三、合同违约金的司法解释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最多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超过30%的,一般认为过高,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法院关于合同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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