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单方面不同意可以怎么处理
离婚时女方不要孩子,可以去法院提起抚养权诉讼,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特殊情形下,女方需要照顾孩子。
女方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跟男方协商在孩子两岁后,交由男方抚养。如果女方无经济条件,也可以要求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法院一般会酌情考虑。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女方不要孩子,法院考虑经济条件一般会判给男方。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
(一)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二)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三)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可以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四)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可以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可以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五)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我要和老公离婚他不同意怎么处理
一方想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后,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可以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不论对方同意与否。
需要注意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且又不存在家暴、重婚等这些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处理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就只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可以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六)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单方面不同意可以怎么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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