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法律依据有什么
协议离婚条件是什么?而协议离婚则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男女双方必须有合法夫妻关系,也就是得有《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其次,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是其中任何有一方或者双方都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这个时候必须依诉讼程序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并这个时候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第三个条件则必须是男女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双方皆为自愿离婚,不是一时冲动、迫于第三方压力或是双方为某种目的串通假离婚;然后便是双方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有达成一致的恰当、合理的安排;而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必须作出适当的处理;最后则是协议离婚必须合法,也就是双方离婚动机和目的要合法,离婚协议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财产问题的协议等要符合法律和政策。
符合以上条件的夫妻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了解到,其实针对不同方式下的离婚,需要当事人满足的条件其实是不一样的。
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具体选择了哪一种离婚方式,最好事先搞清楚,在这一种方式下要求满足什么条件,而自身又是否符合了这些条件。
要是符合法律中的离婚条件规定,自然最终也是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
可能有些人就会问了,不是说夫妻分居多少年之后就可以自动离婚。
需要注意,我国从来没有规定过婚姻关系可以自动解除。
因此,不管夫妻分居多久,其实也是不能自动离婚的。
而在分居离婚的情况下,其实也是走的诉讼方式离婚,只不过此时是看夫妻是否满足分居离婚的条件,从而认定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最终在调解无效的情形,那么才会依法判决夫妻离婚。
在当代的社会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具备离婚的条件,否则的话是没有办法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这是属于非常明确的一种规定,比如说如果双方当事人通过民政部门来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那么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的问题已经达成一致。
诉讼离婚就需要感情破裂。
办理离婚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夫妻双方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协议,协议离婚。
然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呢?办理离婚登记还需要带上什么东西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准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准予离婚的条件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协议离婚条件:
1.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破裂。夫妻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认定感情破裂: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根据离婚途径的不同,证件需要也会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需要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2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需要有起诉状,应写明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复印件;
还要相关的证据,如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明自己有抚养孩子能力等。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法律依据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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