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缓刑期间又判缓刑由社区执行
《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判处缓刑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没事了。
(1)首先,被法院判处缓刑,意味着缓期执行刑罚,不用立即执行。
但是,被判处缓刑并不意味着“没事”,需要接受社区矫正管理,犯罪分子要受以下限制;
①个人的活动情况,要定期报告;
②个人的会客情况,要遵守规定;
③个人的居住情况,包括离开住所或者迁居,都要报经批准。
(2)其次,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分子,有以下情况的会被撤销缓刑:
①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③在考验期内违反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④在考验期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判处缓刑需要满足具体由哪些?
判处缓刑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制条件。
1、对象条件
(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2、实质条件
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限制条件
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注意:缓刑不同于死刑缓期执行。缓刑也不同于对军人的“战时缓刑。
三、假释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1、假释不同于缓刑。假释在原判刑罚的执行过程中予以适用,缓刑在判决一定刑罚时同时宣告。
假释的根据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悔改表现,缓刑的根据是犯罪情节与判决前的悔改表现。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人,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假释是有条件地不执行余刑,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全部刑罚。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法定条件的,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法定条件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2、缓刑的撤销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第二,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第三,在缓刑考验期内严重违法。
3、缓刑考察的内容,是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且情节严重。
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会被执行缓刑。具体是否满足相关的条件,需要由法院依法审查之后确定。阅读此文后,如果对缓刑期间又判缓刑怎样执行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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