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的刑事案件能移交到本地吗
刑事案件以案发地为主不能转移到本地执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能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能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能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能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如果案情却系重大,能考虑申请异地审理,就是在案发地和嫌疑人家乡以外,第三个没有利害关系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优先、移送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能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民事案件能转为刑事案件吗
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能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2、当事人能向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能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事案件私了能撤案吗
首先刑事案件并不一定能私了,只有下列刑事案件才能私了: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能私了的刑事案件如果符合下列情况的,能撤案,如果不符合的则不能撤案: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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