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买的房子如何算
1、婚前自己出资或者是家人出资购房,付了全款的,并且写在自己名下,那么无论房产证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这样的房子都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是不会进行分割的。
2、若是婚前贷款购房,自己或者是父母帮着付的首付,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无论结婚以后是自己还的贷款,还是对方还的贷款,离婚的时候,房子还会判归婚前购房这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结婚前买的房子归于谁
结婚前买的房子的归属要分以下具体情况:
1.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因为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
4.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公婆首付的房子如何判
公婆首付的房子归谁,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婚后买的不动产(包括房产),产权证上写两个人的名产。产权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如果写名字一方有以个人财产购买的证据,就可以判为男方或女方个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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