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应该如何处理呀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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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应该如何处理呀相关的法律规定。
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应该如何处理呀

一、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应该如何处理呀

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时,应注意对抵押权人利益的保护。抵押权人对被拆迁人所得的拆迁补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为此,抵押权人可以和被拆迁人协商,以拆迁补偿金提前偿还债权人,或将补偿金向公证处提存。抵押权人也有权请求法院对补偿金采取保全措施

采取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补偿的,用于调换的房屋应作为抵押物。债权人和被拆迁人可以重新订立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房屋抵押贷款的房子被拆迁了怎么处理

抵押房屋被拆迁了,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如果抵押人不依法清理债务,也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和征收方进行协商谈判,协商不下来的时候,可以书面申请听证,联合其他拆迁户提出异议。在房屋征收决定下发后,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争取合理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应该如何处理呀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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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补偿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那么对于抵押的法律关系,抵押人应该与抵押权人协商重新设定抵押权或者抵押人提前偿还债务。抵押权消失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可以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将补偿金支付给被拆迁人。如果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签订新的抵押协议或者是否提前清偿债务的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暂不支付补偿金给被拆迁人。在实际的案例中,笔者一般建议抵押权人接受抵押人提前偿还债务的方式。另外,在建工程的拆迁也有诸多特殊之处,在建工程除向银行贷款作为抵押外,还会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房屋已经预售的并存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安置补偿资金的分配顺序就成为一个关键问题,因为它关系到各方利益的实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包人对工程欠款具有优先受偿权,并且这种权利优先于抵押权,所以对于安置补偿资金三者的受偿顺序应该为:工程欠款、抵押债务、购房者房款。如果拆迁人未按照上述的顺序分配,前一顺序的权利人有权提讼要求确认支付行为无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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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小孩上大学用房屋抵押在银行贷了款,但是抵押的房子现在要被拆迁了,抵押房屋拆迁怎么办?
[律师回复] 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权随着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按此逻辑,随着设有抵押的房屋被拆除,抵押权也应当随着房屋的灭失而消灭。但是抵押权有其特殊性,在抵押房屋拆迁后,抵押权并不因此而消灭,而是转移到房屋拆迁后的补偿金或者调换的产权房上。而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在设有抵押的房屋拆迁时也要参与到其中与被拆迁人共同协商。
由于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抵押人可以依据不同的补偿方式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如果抵押人的房屋拆迁采用的是货币补偿的方式,则抵押人应当与银行协商先偿还债务,使原有抵押权消灭。也可以与银行协商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将补偿款放在特定的机构或个人那里,作为抵押财产。

二、如果抵押人的房屋拆迁采用的是产权调换的方式,则将会出现下列两种情况:
1、抵押人和银行可以以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2、如果抵押人和银行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则由拆迁人参照产权纠纷的房屋达不成协议时的处理程序进行,即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房屋作勘察记录,并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三、抵押人还可以以自己合法取得的其他房产或财物与银行重新达成抵押协议,以代替被拆迁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这种措施和第一种措施中偿还债务、消灭抵押权都使得拆迁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消灭,所有权恢复到了完全的状态,此时,抵押人可以依法自由选择补偿方式。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下两点应特别注意:
1、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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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资一家火锅店,可是资金不太够,需要贷款,需要签订房屋担保抵押抵押合同,有哪位哥们能给我提供一份模板吗,谢谢了
[律师回复] 抵押合同的效力,即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设立的抵押权的成立。抵押权是合同双方预期的法律效果。在合同生效前,它虽由合同约定,但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实际存在。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抵押权才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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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屋被拆迁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抵押房屋被拆迁该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权随着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按此逻辑,随着设有抵押的房屋被拆除,抵押权也应当随着房屋的灭失而消灭。但是抵押权有其特殊性,在房屋拆迁后,抵押权并不因此而消灭,而是转移到房屋拆迁后的补偿金或者调换的产权房上。而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在设有抵押的房屋拆迁时也要参与到其中与被拆迁人共同协商。
由于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周先生可以依据不同的补偿方式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如果周先生的房屋拆迁采用的是货币补偿的方式,则周先生应当与银行协商先偿还债务,使原有抵押权消灭。也可以与银行协商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将补偿款放在特定的机构或个人那里,作为抵押财产。

二、如果周先生的房屋拆迁采用的是产权调换的方式,则将会出现下列两种情况:
1、周先生和银行可以以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2、如果周先生和银行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则由拆迁人参照产权纠纷的房屋达不成协议时的处理程序进行,即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房屋作勘察记录,并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三、周先生还可以以自己合法取得的其他房产或财物与银行重新达成抵押协议,以代替被拆迁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这种措施和第一种措施中偿还债务、消灭抵押权都使得拆迁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消灭,所有权恢复到了完全的状态,此时,周先生可以依法自由选择补偿方式。
依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下两点应特别注意:
1、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拆迁中房屋抵押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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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房屋抵押人清偿债务,注销房屋抵押后办理房屋产权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第
(一)款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2、可以要求退房并可以要求房屋出售人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如前所述,如果卖方向您隐瞒了该房屋已抵押的法律事实,根据上述规定,不仅可以要求房屋出售人返还您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您因此造成的损失,还可以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设有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设有抵押而办不了房产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呢?
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即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2、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3、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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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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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上已设置抵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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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如前所述,如果卖方向您隐瞒了该房屋已抵押的法律事实,根据上述规定,不仅可以要求房屋出售人返还您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您因此造成的损失,还可以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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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会如何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会如何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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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购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该怎么办
1、为房屋抵押人清偿债务,注销房屋抵押后办理房屋产权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第
(一)款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2、可以要求退房并可以要求房屋出售人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如前所述,如果卖方向您隐瞒了该房屋已抵押的法律事实,根据上述规定,不仅可以要求房屋出售人返还您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您因此造成的损失,还可以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设有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设有抵押而办不了房产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呢?
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即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2、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3、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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