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没有人设立了居住权的,居住权人有没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享有没有占有没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继承人仍然有没有权利继承。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没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没有占有没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成年的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成年的继子是否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是法定继承的话,需要以扶养关系为前提。遗嘱继承的话,不受此限。首先,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上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其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同居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同居期间生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因为法律规定非婚子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没有一样的权利。而且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她有没有居住权和继承权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没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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