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需要什么条件才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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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自书遗嘱需要什么条件才有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自书遗嘱需要什么条件才有效

一、自书遗嘱需要什么条件才有效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具体如下: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无论是否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都要求遗嘱人有订立遗嘱的行为能力,且该口头遗嘱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在精神状态迷糊的情形下订立。

2、处于危急的情况下。怎么样的情况才算是危急情况?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为身体疾病的原因或者是处于战争状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或者是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只能以口头遗嘱的方式来确立遗嘱,无法或者无能力采用其他的遗嘱形式。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一种,均要求遗嘱的受益人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进行遗嘱继承,超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遗嘱无效。

5、遗嘱的内容合法。

有效的遗嘱要求遗嘱的内容合法,不仅仅是形式上,还要求遗嘱继承指定的遗产合法,属于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非个人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该无权处分的财产的继承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自书遗嘱没有时间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一份自书遗嘱符合其他要件,但没有注明日期,该份遗嘱是否有效,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作出不同的判断。

法律规定自书遗嘱需注明"年、月、日"的实际目的在于,当存在多份内容相冲突的遗嘱时,通过落款日期来判断和确认立遗嘱人的最后意愿,也可以判断遗嘱人在订立遗嘱当时是否具备相应能力。

若该遗嘱人存在多份遗嘱,则未注明日期的自书遗嘱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应属无效,以其他有效遗嘱中订立时间最后的一份来确定遗产及其他事务的处理。

若该遗嘱人仅留有该份未注明日期的自书遗嘱,没有其他遗嘱,则该份遗嘱虽然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但在无相反证据证明遗嘱人当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愿的情形下,仍应认定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自书遗嘱需要什么条件才有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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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代书遗嘱怎样才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代书遗嘱按照法定要求书写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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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如何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自书遗嘱如何写才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6、……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永久有效。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自己亲自写,别人代写的话需要公证人。只要立遗嘱人死亡,即刻发生效力,不存在期限问题。(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你这里应该用不上) 你们有真的自书遗书的话 就可以到,请求确认遗书生效。
自书遗嘱如何写法律才有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自书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1.为避免日后争议,应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己用笔(是钢笔还是毛笔等不限)将其意思记录下来,但遗嘱人设立自书遗嘱不得以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
2.遗嘱应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遗嘱人签名是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它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的,也证明着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书上自己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若遗嘱有2页以上,遗嘱人应当在每页上签字确认。
3.由立遗嘱人在遗嘱结尾使用公历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中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标准。自书遗嘱中注明的时间原则上应为遗嘱制作完毕,遗嘱人签名之日。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遗嘱不能生效。
4.遗内容尽量不要涂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应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5、以上对于自书遗嘱已经非常清楚,已具备法律效力。
民间实践实践过程中,有时候还邀请见证人签名盖章证明,也是可以的。
二、法律规定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应当自己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如何才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代书遗嘱怎么才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
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案例介绍:
王某与马某育有三子王甲、王乙、王丙。
2008年5月4日,马某代患有中风的老伴王某写下了一份代书遗嘱,王某去世后,其所享有二分之一产权的房屋由王甲、王乙各继承二分之
一,代书人马某及遗嘱人王某均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2009年12月11日,王某因病去世,2010年2月8日马某因病去世。
此后,三个儿子因房屋继承纠纷诉至,王甲、王乙要求按遗嘱继承房屋,王丙认为遗嘱内容不真实,且不符合法定要件,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房屋所有权。
最终,判决支持王丙的诉讼请求,按法定继承分割房屋所有权。
法官说法:
代书遗嘱要有见证人签名
马某为老伴王某代书遗嘱的目的是为了将房屋继承权归属王甲、王乙,但最终却未能如愿。是法律没有赋予王某这样的权利吗?答案是否定的。
房山刘法官解释,《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因此,所有权人依法处分自己财产,不受限制。王某的目的没能达成,问题出在遗嘱上。
本案中,王某的遗嘱形式在法律上称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要生效,须具备特定的法律要件。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刘法官说,这个条文有几层含义:

一,代书遗嘱至少要有三个人在场,其中一人为遗嘱人,还要有见证人;

二,代书遗嘱时间要写清楚,时间要素要包含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上至少要有三个人的签名: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
见证人不能有继承关系
对照分析,可以发现本案中,马某为王某代书的遗嘱上只有两个人的签名,这份代书遗嘱无法满足代书遗嘱生效的要件要求,因此,人民判决该遗嘱不生效。
但是不是只要当时在场的王甲或者王乙再签上一个名字,这份代书遗嘱就可以生效呢?
刘法官说,“答案还是否定的。因为马某、王甲、王乙都不具有合法的见证人资格。”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马某、王甲、王乙都是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是不能够作为见证人见证代书遗嘱的订立的。
《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可见,还有一些与继承人有特殊关系的人不可以作为见证人,如果选择了他们作为见证人,遗嘱同样无常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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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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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代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也必须符合我国的继承法的规定,那么代书遗嘱要怎么写才合法有效下文为大家分析解答。代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一、请别人代拟一份遗嘱之时,需要确保该份遗嘱在内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即遗嘱所立内容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处分遗产也须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遗嘱中也没有涉及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之继承权等问题。
二、请别人代拟的这份遗嘱,还需要符合继承法等法规所规定的代书遗嘱有效的形式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代书遗嘱须由被继承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
2.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找下列三种人来充当遗嘱见证人,否则将可能会导致这份代书遗嘱无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8条之规定,不能充当遗嘱见证人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些人主要指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否取得遗产、取得多少遗产会直接影响其利益的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
3.遗嘱见证人须在场亲自见证代书遗嘱的全部过程。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代书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当然如果确实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用捺印或者盖章方式代替签名。
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形下,建议可以将代书遗嘱立遗嘱的场景进行现场录像,强化这份代书遗嘱的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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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书遗嘱至少要有三个人在场,其中一人为遗嘱人,还要有见证人;

二,代书遗嘱时间要写清楚,时间要素要包含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上至少要有三个人的签名: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
见证人不能有继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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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马某、王甲、王乙都是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是不能够作为见证人见证代书遗嘱的订立的。
《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可见,还有一些与继承人有特殊关系的人不可以作为见证人,如果选择了他们作为见证人,遗嘱同样无常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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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4日,马某代患有中风的老伴王某写下了一份代书遗嘱,王某去世后,其所享有二分之一产权的房屋由王甲、王乙各继承二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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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要有见证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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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书遗嘱至少要有三个人在场,其中一人为遗嘱人,还要有见证人;

二,代书遗嘱时间要写清楚,时间要素要包含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上至少要有三个人的签名: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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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法官说,“答案还是否定的。因为马某、王甲、王乙都不具有合法的见证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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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马某、王甲、王乙都是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是不能够作为见证人见证代书遗嘱的订立的。
《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可见,还有一些与继承人有特殊关系的人不可以作为见证人,如果选择了他们作为见证人,遗嘱同样无常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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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自书遗嘱需要写几份?
遗嘱人自书遗嘱需要写几份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是真实有效的,一般一分可以可以,但如果有需要可以多写几份,具体情况应当结合遗嘱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法律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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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应该怎么样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一、请别人代拟一份遗嘱之时,需要确保该份遗嘱在内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
即遗嘱所立内容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处分遗产也须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遗嘱中也没有涉及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之继承权等问题。
二、请别人代拟的这份遗嘱,还需要符合继承法等法规所规定的代书遗嘱有效的形式条件。
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 代书遗嘱须由被继承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
2. 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找下列三种人来充当遗嘱见证人,否则将可能会导致这份代书遗嘱无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8条之规定,不能充当遗嘱见证人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些人主要指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否取得遗产、取得多少遗产会直接影响其利益的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
3. 遗嘱见证人须在场亲自见证代书遗嘱的全部过程。
4. 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代书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当然如果确实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用捺印或者盖章方式代替签名。
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形下,建议可以将代书遗嘱立遗嘱的场景进行现场录像,强化这份代书遗嘱的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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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要怎样写法律才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自书遗嘱要怎样写法律才有效问题解答如下,
一、自书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1.为避免日后争议,应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己用笔(是钢笔还是毛笔等不限)将其意思记录下来,但遗嘱人设立自书遗嘱不得以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
2.遗嘱应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遗嘱人签名是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它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的,也证明着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书上自己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若遗嘱有2页以上,遗嘱人应当在每页上签字确认。
3.由立遗嘱人在遗嘱结尾使用公历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中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标准。自书遗嘱中注明的时间原则上应为遗嘱制作完毕,遗嘱人签名之日。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遗嘱不能生效。
4.遗内容尽量不要涂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应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5、以上对于自书遗嘱已经非常清楚,已具备法律效力。
民间实践实践过程中,有时候还邀请见证人签名盖章证明,也是可以的。
二、法律规定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应当自己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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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订立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是不需要见证人的,见证人不是自书遗嘱的必要条件。自书遗嘱是遗嘱人自由的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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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应该如何写法律才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自书遗嘱应该如何写法律才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自书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1.为避免日后争议,应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己用笔(是钢笔还是毛笔等不限)将其意思记录下来,但遗嘱人设立自书遗嘱不得以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
2.遗嘱应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遗嘱人签名是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它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的,也证明着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书上自己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若遗嘱有2页以上,遗嘱人应当在每页上签字确认。
3.由立遗嘱人在遗嘱结尾使用公历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中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标准。自书遗嘱中注明的时间原则上应为遗嘱制作完毕,遗嘱人签名之日。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遗嘱不能生效。
4.遗内容尽量不要涂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应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5、以上对于自书遗嘱已经非常清楚,已具备法律效力。
民间实践实践过程中,有时候还邀请见证人签名盖章证明,也是可以的。
二、法律规定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应当自己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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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应该怎么样才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书遗嘱怎么才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
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案例介绍:
王某与马某育有三子王甲、王乙、王丙。
2008年5月4日,马某代患有中风的老伴王某写下了一份代书遗嘱,王某去世后,其所享有二分之一产权的房屋由王甲、王乙各继承二分之
一,代书人马某及遗嘱人王某均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2009年12月11日,王某因病去世,2010年2月8日马某因病去世。
此后,三个儿子因房屋继承纠纷诉至,王甲、王乙要求按遗嘱继承房屋,王丙认为遗嘱内容不真实,且不符合法定要件,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房屋所有权。
最终,判决支持王丙的诉讼请求,按法定继承分割房屋所有权。
法官说法:
代书遗嘱要有见证人签名
马某为老伴王某代书遗嘱的目的是为了将房屋继承权归属王甲、王乙,但最终却未能如愿。是法律没有赋予王某这样的权利吗?答案是否定的。
房山刘法官解释,《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因此,所有权人依法处分自己财产,不受限制。王某的目的没能达成,问题出在遗嘱上。
本案中,王某的遗嘱形式在法律上称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要生效,须具备特定的法律要件。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刘法官说,这个条文有几层含义:

一,代书遗嘱至少要有三个人在场,其中一人为遗嘱人,还要有见证人;

二,代书遗嘱时间要写清楚,时间要素要包含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上至少要有三个人的签名: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
见证人不能有继承关系
对照分析,可以发现本案中,马某为王某代书的遗嘱上只有两个人的签名,这份代书遗嘱无法满足代书遗嘱生效的要件要求,因此,人民判决该遗嘱不生效。
但是不是只要当时在场的王甲或者王乙再签上一个名字,这份代书遗嘱就可以生效呢?
刘法官说,“答案还是否定的。因为马某、王甲、王乙都不具有合法的见证人资格。”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马某、王甲、王乙都是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是不能够作为见证人见证代书遗嘱的订立的。
《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可见,还有一些与继承人有特殊关系的人不可以作为见证人,如果选择了他们作为见证人,遗嘱同样无常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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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订立自书遗嘱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如何订立自书遗嘱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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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书和遗嘱效力相同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遗书和遗嘱效力相同吗?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相同的法律作用。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1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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