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是不是能直接承揽工程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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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建筑劳务公司是不是能直接承揽工程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建筑劳务公司是不是能直接承揽工程

一、建筑劳务公司是不是能直接承揽工程

建筑劳务公司不是不是能直接承揽工程。

建筑劳务公司需要有一定资质才能直接承包

有资质的建筑承包公司在承接了工程项目后,会将劳务作业进行分包,这就需要众多的劳务公司前来承接。

劳务公司在办理办理等级统一、条件一致的施工劳务资质后就是不是能分包劳务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是不是能立案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法院在审查后立案:

1、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3、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是不是能提起上诉。

三、个人是不是能承包建筑工程

个人不能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承包主体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也就是说承包建筑工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也就是是一个单位而非个人。

二、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建筑劳务公司是不是能直接承揽工程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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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成立了一个基建公司,最近有人介绍了一个工作,给山西太原的一家工地做工程,请问建筑工程承揽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工程承揽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揽甲方________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期、验收程序及质保期
  1.施工工期:自开工之日起________日内完工,每拖期一天,扣乙方工程款的_____%。
  2.每一道工序完成,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否则该工序被视为未发生项,结算时将从工程款直接扣除。
  3.质保期:质保期_____年,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_____%,留____%质保金:质保期内由乙方施工质量和原材料质量等造成的各种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或更换。
  
七、其它要求
  1.施工中乙方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现场施工监督。
  2.施工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规程,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3.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的生产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必须无偿进行修复。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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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揽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筑工程承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并没有对建筑承揽合同的诉讼时效有什么其他的特殊规定,适用于一般的诉讼时效,而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都是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主要看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履行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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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甲方提供原料情况:
品(材料)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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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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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欠幅度%:
供应办法:
二、乙方加工产品的义务
1. 质量标准:
2. 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3.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4. 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
5.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6. 结算办法及期限:
7. 其他:
三、违约责任:
第一点:甲方的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乙方造成损失时,应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2)中途退货的,偿付乙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 的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予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的,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并付给运输部门违约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他。
第二点: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乙方应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7)未按甲方对技术资料及图纸的保密要求履行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8)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有效期自请填写有效起始时间 到请填写有效终止时间 止。
甲方:请填写定作方 乙方:请填写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填写定作方办公电话 电话:填写承揽方办公电话
地址:填写定作方住所 地址:填写承揽方住所
开户银行:填写定作方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填写承揽方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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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有何区别
1、合同的主体不同 2、合同标的物不同3、合同订立方式不同4、合同解除条件不同5、违约救济方式不同六、定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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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您好,我们单位是做建筑施工的,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哪里有能找到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呢?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
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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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律师回复] 二者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主体工程必须自己完成;而在承揽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在承揽合同中,无论是承揽人经定作人同意将全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还是将辅助工作交第三人完成,都是由承揽人向定作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不向定作人承担责任。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一般来说,建设工程合同因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材料和费用在订立合同时难以准确计算,所以在结算时通常可以突破合同的计价条款。而承揽合同中的价款条款较为固定,除经双方协商变更外,一般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价款计算。
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后,承揽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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