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可以执行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可以执行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可以执行吗

一、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可以执行吗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不可以执行,担保人是以个人名义提供的担保,要执行也只可以执行担保人个人的。

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但也需要对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后才可以执行。如果夫妻财产没有进行分割,则不可以直接执行。

除非担保的时候夫妻双方都签字了,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双方担保,可以执行双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二、反担保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债

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追偿,而再设置的一个保证担保人追偿权的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有效行使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三、反担保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债吗

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追偿,而再设置的一个保证担保人追偿权的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有效行使进行担保。

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可以执行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可以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5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可以执行吗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2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2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1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7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0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2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5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1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8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能执行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能执行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是否能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是否能执行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担保人被起诉,会执行担保人配偶的财产吗
[律师回复] 对于担保人被起诉,会执行担保人配偶的财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债权人担保人胜诉,则债权人在胜诉后会申请强制执行;
  
2、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责令担保人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如果担保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3、另外还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财产;
  
4、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修正)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2)《民事诉讼法》(修正)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5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法院会执行配偶名下车辆吗
具体情况需依法判断。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证明涉案车辆为夫妻共有财产且与案件相关,可申请财产保全。若无充分证据证明车辆为夫妻共有,法庭无权扣押。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可以查控被执行人配偶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能执行该配偶名下财产若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则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否则就不能追加为被执行人所以正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是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能用夫妻共有财产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看,确立了夫妻离婚或一方死亡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负连带清偿责任为此,应当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5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法院会执行配偶名下车辆吗
具体情况需依法判断。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证明涉案车辆为夫妻共有财产且与案件相关,可申请财产保全。若无充分证据证明车辆为夫妻共有,法庭无权扣押。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强制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能否强制执行
不能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的。例如,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的财产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例如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否得到了双方的共同意愿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你好,被强制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能否执行?不能执行配偶财产收到法律保护吗,请说出有关的法律条例。
[律师回复]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务、个人财产、个人债务做了原则性规定。如果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将产生明显的法律漏洞,导致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损害被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同等重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夫妻间的经济关系趋于复杂化,没有深入审查很难简单认定财产及债务的性质。在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承担案件义务的情况下,即使是配偶,也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直接执行。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不但剥夺了当事人的诉权,且有违程序正义,无法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如果被执行人配偶存在合理的异议,则可能造成错案。
因此只有通过追加被执行人或起诉被执行人配偶取得其对本案的债务负清偿责任的裁判,将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转化为本案的执行标的才能依法执行。为了避免财产转移,可由申请人申请并提供相应财产担保,对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采取控制措施。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5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婚前财产婚后写上配偶名字的,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可以执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