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不一定能起诉要求归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钱返还范围
(1)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移到女方手中,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财物的,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依据不当得利返还对方。由此可知彩礼钱是需要返还男方的。
(2)在现实生活中,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事实上同居的,若男方始乱终弃,要解除婚约,这时应权衡双方利益,本着保护妇女,保护弱者的原则,在彩礼返还数额上,可酌情减少。在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即双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关系,以未办理结婚手续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此时若女方已将所收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
二、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陪嫁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以下情形分析:
(1)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2)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给的而且女方父母并未明确表示该嫁妆仅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一般来说会被认定为该嫁妆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三、返还彩礼要另行起诉吗?
1、想要让女方返还彩礼,不需要另外起诉。
也即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同时提出彩礼返还的请求。但是法院受理此纠纷案件后,可能会分开审理。具体理由如下:
(1)首先,离婚诉讼审理的是婚姻当事人的婚姻人身关系和婚姻财产关系,彩礼返还不属于对婚姻财产的处理,是法律出于平衡有关当事人利益而作出的特殊保护;
(2)其次,涉及彩礼给付关系的主体和数额认定,也会涉及案外人的利益,比较复杂。如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就彩礼返还作出处理,可能会造成诉讼拖延等情形,既不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也不利于切实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利益。最后,婚姻彩礼的返还以离婚为前提条件。只有确定当事人离婚,才能对彩礼返还请求予以审理。
2、起诉返还彩礼需要提交的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离婚的时候,男方可能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为了提高彩礼返还的概率,在提出返还条件之前,就收集相关证明满足了返还条件的材料。如果对离婚后能不能起诉要求归还彩礼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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